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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娶了台湾居民为妻的香港影视大亨向华强及其长子向佐,去年9月向台湾当局申请“
依亲居留”,可能难以获批。台湾传媒引述国安单位消息指,向华强与中共官方关系匪浅
;且因为早年在台湾有案底及被台湾官方标注为“新义安老大”,已多次被移民署拒绝入
境。向华强夫人陈岚回应称,丈夫在港无犯罪纪录,并一直获准出任上市公司主席。
《自由时报》昨报道称,针对向氏父子的依亲居留申请,国安单位最新调查指,向华强在
1994年出任中国电影基金会名誉副会长,为首位担任此职务的香港人。向太昨认其夫曾担
任此职。据报,该基金会近年负责承办中共“全民国防教育万映计划”,下设国防万映办
公室,执行传承红色基因,宣传《建国大业》等中共爱国主义电影。
此外,在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列为机密的一清专案“竹联帮组织沿革表”中,向华强被官方
标注为“新义安老大”。国安人士透露,向华强现在给外界形象是影视大亨,但在台湾安
全单位纪录中,他是有案底的人,其父向前是新义安创办人,而新义安亦与台湾黑帮“竹
联帮”素有往来。
过去向华强打算前往台湾参加金马奖,惟多次被移民署拒绝,向家成员多人皆与新义安有
关系。调查指,向华强胞兄向华波在1972年因港台走私贩毒案,被台北地检署依《戡乱时
期肃清烟毒条例》及《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提起公诉收押,当年23岁的向华强
也因非法买卖外币被合并起诉。
国安人士强调,不是娶了台湾人或“洗白”就能依亲居留。根据《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
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规定,曾有事实足认为有犯罪行为、曾参加或资助恐怖或暴力
非法组织或其活动而隐瞒不报、有事实足认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习惯,以及曾任职于中
国党政军或其他公务机构等,得不予许可。
向太陈岚昨以短信回复本报称:“香港特区政府已经发给台湾政府向华强的良民证,足以
证明无犯罪纪录。而且1996年港英政府时代已经批准向生是上市公司主席了。”72岁的向
华强为中国星集团的创办人兼董事会主席。资料显示,向华强曾在1978年赴台出演当年被
视为爱国“军教片”的《黄埔军魂》,该片由国民党经营的中央电影公司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