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100元内裤被拿走“喷精液”挂回原处 女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6-09-25 09:52:28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曾羿翔/综合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100元内裤被拿走“喷精液”挂回原处 女主人看监视器惊见全程
4.完整新闻内文:
彰化一名王姓男子为满足性欲,今年某日凌晨前往当地一处住宅的开放式晾衣场,趁四下
无人时,从晒衣架上拿走女住户一件价值约新台币100元的女性内裤,再躲到一旁角落自
慰,并将精液射在内裤上。事后王男竟把内裤重新挂回原处,直到女子发现衣物有异状,
调阅住家监视器后才惊觉整起事件,随即报警处理。
监视器拍下过程 男子到案坦承犯行
警方获报后展开调查,并依据现场监视器画面、内裤污损照片及女子指认等资料锁定王男
。王男接受警方询问时坦承犯行,相关影像截图也经他签名确认。彰化地检署侦结后认为
,王男明知将精液留在他人贴身衣物上,依一般社会观念已足以使衣物无法继续正常使用
,因此依毁弃损坏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院认定“不堪使用” 不必把衣物弄破才算毁损
彰化地院审理指出,刑法毁损罪除了直接破坏物品本体之外,若以其他方式使物品全部或
部分失去原有功能,同样可能构成“致令不堪用”。法官认为,王男虽未剪破或撕毁内裤
,但射精后已造成衣物污损,使贴身衣物原有的卫生及个人使用功能遭到破坏,所有人客
观上已难再继续穿着,因此仍符合毁损罪的构成要件。
法官斥行为造成嫌恶恐慌 判拘役20日
判决指出,法院审酌王男仅为满足自身欲望,任意拿取他人贴身衣物并做出上述行为,不
仅侵害被害人的财产权,也足以造成强烈嫌恶感,甚至可能引发附近住户恐慌;不过考量
他犯后坦承犯行,且过去没有犯罪前科,综合其教育程度、职业及家庭经济状况后,依毁
损他人物品罪判处拘役20日,如易科罚金,以每日新台币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依法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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