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郭再钦涉诈货!起诉移审法院获解除科技

楼主: qazxc1156892 (william)   2026-09-14 18:49:05
ETtoday新闻云 2026年09月14日 18:05
郭再钦涉诈货!起诉移审法院获解除科技监控 南检抗告遭驳回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涉及土地诈贷案,起诉移审后,承审法官撤销科技设备监控,改采
限制出境、出海等强制处分,引发外界质疑是否存在差别待遇,检方不服于本月11日提起
抗告,台南高分院14日裁定驳回抗告,认为本案起诉所指超贷金额为275万元,银行均取
得足额抵押担保,检方也未明确证明银行受到无法清偿的损害,继续实施科技设备监控有
违比例原则,本案不得再抗告,但郭再钦仍自9月3日起遭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
台南高分院指出,郭再钦遭检察官命接受科技设备监控,台南地院于9月3日裁定撤销该命
令。检察官不服提起抗告,南高分院审理后,认为抗告没有理由,裁定驳回,维持撤销科
技设备监控的裁定。
合议庭指出,被告遭起诉后,是否采取强制处分,属于法院依职权审酌事项。检察官虽可
提出证据资料,促使法院注意并决定是否发动,但只要法院裁量没有违反比例原则,也没
有滥用权限,就不能任意指为违法。
针对本案案情,合议庭表示,涉案2家银行核贷前,均由银行人员进行专业征信及评估,
核贷金额也远低于涉案房地的实际成交金额。银行核贷时,除考量房地成交价,也会评估
贷款人的资力、债信及抵押物价值等因素。
合议庭指出,2家银行均取得足额抵押担保,以保障债权;自2020年至今,也未曾向本案
共同被告催讨债务,或提出民、刑事诉讼。检察官目前尚未明确举证,证明2家银行受到
无法获得清偿的损害。
合议庭进一步表示,检察官起诉书认定郭再钦与共同被告涉嫌共同超贷的金额为275万元
。相较于涉案房地实际成交价格,以及共同被告向2家银行取得的贷款金额,275万元似乎
并非钜额超贷。
对于检方抗告主张,郭再钦面临长期自由刑及钜额犯罪所得没收,法院认为,此说法似乎
与本案起诉事实及适用法条有所落差。
郭再钦另因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等罪,遭台南地院以另案判处有罪,其中不得易科罚金
部分,定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6月,并宣告没收非法清除炉渣犯罪所得6516万3286元。
不过,南高分院认为,上述长期刑期及钜额犯罪所得没收,均属于另案情节,并非此次贷
款案件。郭再钦是否有接受科技设备监控的必要,应依本案犯罪情节个别判断,不能将前
案因素直接加诸本案。
合议庭指出,郭再钦是在2024年11月5日才遭检察官命令接受科技设备监控;其所涉前案
犯罪情节明显重于本案,但前案检察官并未命其接受科技设备监控,反而在情节较轻的本
案实施,显然不符比例原则。
合议庭认为,郭再钦有固定住所,台南地院已裁定自2026年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个
月,相关措施已足以确保后续审理程序进行,没有继续实施科技设备监控的必要。
合议庭表示,台南地院原裁定的部分理由虽与台南高分院认定不同,但撤销检察官科技设
备监控命令的结论相同,且裁量符合比例原则,没有滥用权限,因此予以维持,驳回检察
官抗告,全案不得再抗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914/32373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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