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送猪仔赴陆摘器官爽赚30万颗泰达币 江承

楼主: wellwed (ggwp)   2026-09-09 17:50:10
四年很多了啦 绑架共犯+负责毁尸灭迹 台湾法官只会用损坏尸体罪而且判免关
简姓男子因在大陆协助肢解、烹煮尸体,遭台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但法院同时宣
告“免其刑之全部执行”,理由是他在对岸蹲了3年苦牢,刑期早已执行完毕。可上诉。
但法院援引《两岸关系条例》,引发社群对“用一中原则帮罪犯开脱”的热议。
判决指出,黄男于97年9月间,在大陆广东省中山市将魏姓被害人绑架,并命另2人将其杀
害。黄男为毁尸灭迹,找来简男协助处理尸体,简男竟在其大陆租屋处内,将被害人遗体
肢解、烹煮、绞碎,行径令人发指。简男犯行遭大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
年确定,并于2021年7月31日在大陆执行完毕。简男回台后,台湾司法机关仍依法追诉,
南投地方法院审理时,简男坦承不讳,法官认定他触犯刑法损坏尸体罪。
法院在判决中特别论述管辖权,援引宪法、增修条文及两岸条例,强调“大陆地区仍属我
中华民国之领土”,因此在大陆犯罪仍应受我国法律处罚。法官审酌简男犯罪动机、手段
及坦承态度,依共同犯损坏尸体罪量处有期徒刑2年,但因同一行为已在大陆受罚并执行
完毕,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75条但书规定,宣告免其刑之全部执行
,不必再蹲一次苦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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