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曾健祐
警沦诈团内应 重判2年4月
苗栗县警大湖分局警员高子勋和诈骗集团交好,得知分局查缉车手,竟通风报信、泄漏检
举民众情资,苗栗地院依二个泄密罪判他一年徒刑,但缓刑四年。台中高分院二审痛批高
“公然出卖同僚执法行动,沦为诈团内应”,撤销原判决,改依帮助主持、指挥犯罪组织
判他二年四月徒刑。
检警调查,绰号“东哥”的男子招募赖姓、詹姓男子及徐姓少年等多人加入诈团,前年十
一月在脸书进行投资诈骗,超商店员拍下车手照片检举。卓兰分驻所所长十二月廿七日获
报,在公务LINE群组传“超商领钱疑似车手,请所内开一辆私家车在外等”。
高子勋休假时看讯息,向“东哥”通报,传送检举照片,让诈团掌握警方将盘查车手。
另名诈团成员致电高,高再泄密并警告“仓库如有不该出现的东西就收一收”,诈团随即
转移资金。
大湖分局循线调查徐姓少年及友人,友人在LINE群组称“找来我家了”,高传讯“Kuga的
侦防车”、“大湖侦查队”,揭露侦查队办案。
苗栗地检侦讯,高辩称只是帮朋友,检方认为他违背职责、阻挠追查。高遭拘提仍避重就
轻,到罪证明确才坦承。苗院以高犯后认罪、无前科等理由,判一年徒刑、缓刑四年。
检方上诉,并于二审主张高子勋另涉犯帮助主持、指挥犯罪组织罪嫌。
台中高分院指高身为警员却知法犯法,沦为诈团内应,改判二年四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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