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毒马铃薯事件就可以看出
我们政府根本不把人民生命当一回事
不管是龙葵碱还是苯骈比
只要短时间吃不死人就好
长时间致癌也会说没有证据显示就是单一毒素引发的
或者直接讲你就是本身有病
跟这些毒物无关
套一句高层说的
什么都下架台湾就真的没东西可以吃
所以
你各位人民就好自为之
这些毒物都只是小问题
政府只会跟你说
不要吃就好,也没有逼你吃
只要不吃就不会有问题囉
※ 引述《asppsa (橘子绿了)》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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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体来源:
: 新头壳
: 2.记者署名:
: 林朝亿
: 3.完整新闻标题:
: 美马铃薯发芽争议 卓荣泰:不希望我们农产品到国外1个小问题也全被退回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湾改变美国马铃薯进口检疫处理办法,从发芽整批退回,变成可以进入加工厂,但若腐
烂
: 等需弃置处置。行政院长卓荣泰今(21)日备询时表示,若有发芽、腐烂,“我们是整颗丢
弃
: ,不是再把它挖掉”。卫福部长石崇良则说,只要验出龙葵碱超标,“我们是整批都退”
。
: 不过,卓荣泰又说,他们是仿照日本的标准,“我希望我们农产品到国外也不会被这样对
待
: ,一个小小问题,全部退回”。
: 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正式付委审查,卓荣泰今日应邀报告“11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编
制
: 经过并备询。
: 对于美国马铃薯进口,农业部防检署于今年2月6日公告实施“美国产加工用马铃薯输入检
疫
: 条件”,将加工用与鲜食用马铃薯的进口条件分开处理。过去台湾的检疫标准较为严格,
只
: 要在进口边境发现马铃薯发芽(芽体长度超过 0.5 公分/5 毫米),通常会采取“整批退
运
: ”。根据最新的协商,美方要求放宽,改为针对“加工用”马铃薯。若在运输过程中产生
少
: 量发芽,不再直接退运整只货柜,而是允许进入指定的加工厂,由工厂进行筛选程序。
: 而发芽的马铃薯是否整颗挑出抛弃,或是只切出发芽部位?卫福部长石崇良先前备询时没
有
: 明确回应。但食药署食品组组长许朝凯事后强调,只要在整批马铃薯中发现一颗有问题,
即
: 应挑出整颗抛弃,而不是将芽眼或腐烂部位切掉后再加工或流通。
: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质询今日时认为,应该回到过去比较严谨的食安标准。她也问,其他国
家
: 输入的马铃薯是否也比较这个新标准?
: 卓荣泰则说,跟美国的协商如果有任何的变更要双方指定代表协商。四项原则:毒性检疫
标
: 准不变,且加严。美方出口时候有发芽、沾有土壤绝对不会出来,过程中进到我方,若有
发
: 芽、腐烂,“我们是整颗丢弃,不是再把它挖掉”,其他会逐一检验。
: 不过,当农业部长陈骏季备询时提到“我们的检疫条件是没有变更的”,王鸿薇马上回酸
,
: “检疫条件本来就变更啦,唉呦部长,拜托,而且我们还只针对美国”。只看陈骏季脸带
尴
: 尬没有回答。
: 石崇良则说,“我们现在食品卫生的标准完全没有变,只要验出有龙葵碱,超过我们标准
,
: 我们是整批都退。所以,我们在食安的标准是没有调整的。”
: 至于美国以外进口的的马铃薯标准,陈骏季说,所以的检疫的条件都是双方讨论的。
: 卓荣泰则说,他们是仿照日本的标准,“我希望我们农产品到国外也不会被这样对待,一
个
: 小小问题,全部退回,这双方要互惠。”
: 王鸿薇则反酸说,“我们现在是有对美国输出马铃薯吗?”
: 根据今年2月新公告的“美国产加工用马铃薯输入检疫条件”:输入检疫如发现有腐烂、
发
: 霉或发芽等情形,应于加工厂采取额外之安全防护及加工措施下,方准予输入。
: 加工用马铃薯须以安全防护措施直接运往加工厂。
: 运抵加工厂后,该批加工用马铃薯须经选别程序,如发现附带之芽体长度超过五毫米,或
腐
: 烂、发霉程度超过标准者,该等马铃薯应予区隔且不得进行加工,并予弃置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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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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