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记者蔡晋宇/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颜慧欣霸凌案监院弹劾杨珍妮!事证明确情节重大 移送惩戒法院
4.完整新闻内文:
监察院今天表示,行政院政务委员杨珍妮兼任该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总谈判代表,涉职场霸凌副总谈判代表颜慧欣,违失情节重大,通过监委叶大华、王丽珍所提弹劾案,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弹劾案文指出:杨珍妮自颜慧欣就任副总谈判代表起,多次以冒犯性之言语公然否定颜慧欣所提出之意见或想法,于经贸办所负责之多项业务中,蓄意弱化颜慧欣之角色及参与程度,或刻意不提供其完成主责业务所必要之协助人力,对其形塑出不友善之职场环境,令备受压抑而无法施展其长才。
监院表示,杨珍妮具体违失事证包括,在颜慧欣初到任经贸办之际,即以不友善之方式对待,并曾数度于公开场合否定颜慧欣所提出之意见或想法,甚至对其建言给予严厉斥责之回应,显然欠缺应有之尊重。
监院指出,杨珍妮指派共用秘书协助颜慧欣长达近1年,复指派该名协助秘书工作之同仁兼办其他业务,致颜慧欣实质上无专任秘书可专心协助其庶务工作,徒增其原已繁重之工作负荷。
监院表示,台美就对等关税等经贸议题赴华府与美方进行实体磋商期间,有意排除亦随团前往之颜慧欣等协助之团队成员进入谈判现场而为实质之参与,显见杨珍妮在参与谈判事务过程中,确实有意排挤相关重要辅助人员进入会场,及不愿与谈判团队成员分享谈判核心资料等情事。
监院指出,经贸办接待“印太/新南向记者团”时,杨珍妮先突以未被告知有该项行程而发怒,经同仁出示相关签呈后,又改口斥责事前与谈拟答资料未让其过目,显示杨珍妮习惯性采取高压威吓式之管理模式,同仁须忍受其情绪化表达之压力;之后又临时借故抽离原定共同出席记者团接待会之同仁,却未同步与主要接见人员颜慧欣沟通,致其缺少重要陪同人员辅助,任令其须独自面对记者团各项提问压力,足见未给予颜慧欣应有之尊重与支持。
弹劾案文表示,杨珍妮惯常采取高压威吓之管理模式,不允许同仁质疑、挑战其领导权威,倘于业务上遇有不同意见,会以公开否定、大声斥责之方式,利用权势关系压抑所面对之异见,久之,于单位内造成紧张、退避之氛围,并进而形成噤声之效应。
弹劾案文指出,杨珍妮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并兼任该院经贸办总谈判代表,本应统筹整合各方资源,致力于增益我国经贸谈判实力,竟阻挠及弱化副总谈判代表颜慧欣参与相关业务,并于攸关国家重大利益之重要经贸谈判场合、接待重要访团,限缩重要团队成员出席会议提供辅助之空间。复核有对部分同仁态度专横、高压威吓、孤立排挤等不当行为,其所为显已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相关规定,违失事证明确且情节重大,依法提案弹劾,并移送惩戒法院审理,依法惩戒。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udn.com/news/amp/story/6656/9658382
6.备注:
把副手当对手,把团队当下属,最后把自己送进惩戒程序,不是每一次拍桌都叫领导,有时候只是失去领导资格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