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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e88 (地图)
2026-07-27 13:36:15如果干哥干妹案发生在欧美会如何进行修复式司法?
会全面启动《少年刑事司法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 YCJA)[1]。这部法律
的核心宗旨就是“修复”而非单纯的惩罚。
1.
认罪为首要条件:修复式司法绝对不是“脱罪”或“减刑”的谈判工具。加害人(干哥、
干妹)必须先开庭“认罪”并“承认罪行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如果两人口供反复、推
托责任,或者毫无悔意,直接判定他们不具备参与资格,直接走传统审判
被害人家属绝对自愿:协调员会优先询问被害人父母的意愿。只要家属说“不”,修复式
司法程序就永远不会启动。法官、检察官或协调员绝对不可能像台湾事件中那样,擅自提
出“代替孝顺”等不切实际的假设来试探家属。
2.
若双方同意进入程序,国会成立由专业引导员、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双方家属及社区
代表组成的“少年司法会议”:
切断不当次文化:在开会前,社工与心理医生会先对干哥、干妹进行长期的心理评估,强
制切断他们原有的帮派或不良少年同侪圈。
召集支持系统:干哥和干妹的亲生父母必须强制出席。会议不仅追究少年本人的责任,也
会严厉检视其家庭教育与监护人的失职,要求父母共同承担修复责任。
3.
在安全且有警卫与心理医生陪同的环境下,双方坐下来进行修复式对话:
被害人家属发声:被害人父母拥有完全的主导权,可以当面痛斥加害人,完整陈述失去孩
子的巨大痛苦,以及这场犯罪如何摧毁他们的家庭。
加害人面对现实:干哥和干妹必须在没有律师技术性辩护的情况下,直面家属的悲伤,并
亲口交代犯案时的真实心态,回答家属所有的疑问(例如:当时为什么不停手?)。
4. 制定复原计画与刑事制裁(双轨并行)
由于此案涉及杀人,属于最严重的“暴力犯罪”,不可能单靠社区服务就免除刑责。修复
式司法会与刑事惩罚“双轨并行”,共同制定一份复原与惩处计画(Sanction & Healing
Plan
实质赔偿与劳动:计画可能包含加害人家属对被害人家庭的民事赔偿、加害人必须在少辅
所内进行长期的特定劳动等。
长期的心理与社会矫治:强制两人接受高强度的愤怒管理、反帮派辅导以及长期的心理咨
商。
不影响监禁判决:针对杀人重罪,即使修复式司法进行得很成功,干哥和干妹仍会被判处
少辅所监禁(最高可达 7 年以上,甚至可能被检察官申请提升以“成人刑期”受审)。
修复式司法达成的协议,只会作为法官决定两人“在何种环境下服刑”以及“出狱后如何
接受更生保护”的参考,绝对不会因此无罪释放。
针对干哥干妹案,先进国家会在加害人完全认罪、被害人家属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启动少
年司法会议,逼迫加害人及其父母直面家属创伤,并在不免除监禁刑责的前提下,将修复
协议与刑事惩罚双轨并行。
台湾缺少什么?
台湾缺乏一套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修复司法程序指引。少年在心理、心智发育尚未成
熟,其对话诱导、心理解读与成年人完全不同。在缺乏专门针对少年的对话流程规范下,
法官只能用成年人的思维或个人经验去询问少年和家属,进而发生类似“代替孝顺”这种
极度不适切的发言。
修复式司法是一门高度专业的技术,需要“创伤知情”与“危机调解”执照。台湾目前缺
乏国家级的少年专责修复员培训机制,导致实务上缺乏能够安全引导被害人家属与少年对
话的专业人才。
进入司法前由“学校、社区、社会局、心理师”共同组成的社区辅导会议。台湾缺乏这种
在“教育与社区端”就进行修复、化解恩怨的前置分流机制,导致所有少年案件全部塞爆
司法体系,法院在案件饱和的情况下,更难以好好落实真正的修复式司法
※ 引述《Arielbank (Lin)》之铭言:
: 同样杀死未成年人
: 保母判无期徒刑
: 干哥11年
: 虽然干哥未成年,但是刑法14-18岁减轻其刑
: 11年只比最轻本刑10年以上多1年而已耶
: 而且干哥很快就假释了吧?
: 台湾的司法是在开玩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