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abox (欧阳盒盒)
2026-07-15 11:11:18鞭刑是对人身自由 身体权作出破坏
但安乐死则是剥夺生命权
生命权永远是最至高无上的
一个文明发达国家 国家不得剥夺他人生命权
这是基本常识吧?
如果破坏身体权的鞭刑叫做不文明
那剥夺生命权的安乐死就做叫超级不文明
不要跟我扯什么当事人自愿什么的
结果是不是剥夺生命权?
还有别瞎鸡巴扯说瑞士 卢森堡 比利时
这些文明国家有安乐死 所以安乐死叫文明
笑死人
你文明的定义 不是看事情
是看国家?
所以哪天瑞士 比利时如果说凌迟处死 腰斩
很棒很文明
文明仔就要说凌迟处死 腰斩很文明?
喔对了
我支持安乐死 支持死刑 支持鞭刑
我认为人权本身必要的时候就可以剥夺
而不是
乱七八糟的标准
这个残害身体不文明
这个剥夺生命权又文明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