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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致癌油…食药署认定这项是关键
延迟通报检声押老总
联合报/ 记者 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中联油脂公司1300公吨大豆沙拉油验出一级致癌物“苯骈芘”超标4倍,冲击全台食安,
食药署7日已认定中联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关于有毒或含有害人体健康之物质,恐是检
方发动搜索关键,昨搜索近一步判断,中联等公司还有延迟通报行为,因而声押中联总经
理余凌冲。
食药署7日已认定,中联公司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按情节计算罚锾1亿1520万元,另
违反第7条第5项通报义务,科以最高额300万元罚锾,并依行政罚法针对受责难程度,加
重罚裁处4700万元,一共公开出1亿6520万元罚锾。
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3款规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毒或含有害人体健康之物质或异物
,不得制造、加工、贩卖等,同法第49条第1项就以上行为,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
科8000万元以下罚金。
食安法第7条第5项规定,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
、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同法第49条第2项,就前
开该情节重大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之虞者,处7年以下徒刑,得并科8000万元以下罚金;致
危害人体健康者,处1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
台中地检署昨大搜索,复讯后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9条第1项、第2项,认定余等11
名被告罪嫌重大,显见检方认定中联公司等油品验出“苯骈芘”恐符合毒物、有害人体,
且相关公司也有延迟通报行为。
检方今凌晨2点多依食安法声押中联公司总经理余凌冲,另谕知董事长蔡清松2000万元交
保、厂长陈明荣100万元交保、品研课副课长陈建龙60万元交保。
检方并谕知福寿公司董事长洪尧昆1000万元交保、总经理赵文强600万元交保、协理颜贻
铉500万元交保、副理黄俊豪50万元交保。
福懋公司董事长吴星澄至今上午仍在办保中、总经理张志宾600万元交保,另泰山公司董
事长刘伟龙1000万元交保。
https://udn.com/news/story/124940/9619646
备注:
2015年2月10日彰化地院以有逃亡之虞但不至于羁押让魏应充以3亿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