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北女搬离租处留2只米克斯猫等死 动保处

楼主: Salcea (5457)   2026-07-08 08:38:25
新北女搬离租处留2只米克斯猫等死 动保处重罚11万3千元
联合报/ 记者黄子腾/新北即时报导
新北市土城区蔡女在租屋处饲养6只宠物猫,但租约到期搬离后仅带走了4只高价值的品种
猫,留下2只米克斯猫在屋内等死。动保处接获房东通知前往稽查,所幸2只猫健康良好,
立即依动保法重罚11万3千元,并将2只猫带回中和动物之家安置。
新北市动保处日前接获通报,土城区中华路2段某民宅房客于租约到期后仓皇搬离,房东
前往收房时赫见屋内竟还有2只猫。动保处前往稽查,发现该名蔡姓饲主名下原登记6只猫
,却将其中 2 只未办理宠物登记的混种猫遗弃于租屋处。动保处是寄发领回通知,之后
又请饲主说明弃养原因,饲主皆不回应,仅能将动物带回中和动物之家妥善安置。
动保处调查后发现,蔡姓饲主不仅未办理宠物登记,且未依规定完成不拟续养之法定程序
与媒合公告,猫只亦未完成绝育,严重违反动保法,立即依法重罚11万3千元。
动保处表示,动物如同家人,饲主应负起完整的饲养责任。随意弃养动物不仅影响动物生
存权,更违反“动物保护法”,依法最高可处15万元罚锾。饲主如因故实在无法继续饲养
宠物,可透过动保处与8个动物之家办理不拟续养,或透过毛宝贝幸福转运站进行转介,
该平台提供 30 天的缓冲期,让饲主能为宠物寻求新家;若未媒合成功才需将宠物送至动
物之家收容,缴交规费5000元并依动物保护法第33-1条办理不拟续养后,终身不得再饲养
应办理登记之宠物。
动保处再次提醒,生活变故并非遗弃宠物的借口,请饲主务必遵循不拟续养犬猫规则,切
勿贪图方便而触法。民众如发现动物受虐、弃养或有紧急照护需求,请立即通报1999或拨
打1959动物保护专线,共同打造友善动物之城市。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470/96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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