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废除法律系;立法院审查、任命法官

楼主: oftisa (oo)   2026-07-07 17:27:44
法律共犯结构就是从小大一就开始洗脑学生、培养共犯接班人
司法改革最该做的就是废除法律系
法律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质疑法律体系,而不是让法律体系洗脑
但是中华民国就是专门洗脑学生、人民的独裁政权
中小学的法律教育、道德教育就是官僚、教授洗脑人民的手段
应该盘点哪些人、用哪些课程洗脑过学生、人民
淘汰这些假冒成教育的洗脑独裁者
法律的依据是人民的价值观,而不是整天抄书的教授、法官抄了哪些外国书
不能反映台湾人的价值观的法律体系,就是独裁司法
实行独裁的核心成员很明确的就是中华民国的法官、教授
这些中华民国的法官、教授的意识型态凌驾台湾人,控制台湾人
他们觉得他们是高级的统治阶级,要控制低贱的台湾人
台湾人只要听话就好了,他们说了算,他们的嘴脸一直都是这样
居然到现在都没有人拿他们有办法
选举都是选假的,民主化都是假的
他们才是真正的主宰者
该选出有智慧、勇气、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民选领导人,为台湾人服务
阻挡这些终身掌控权力、不受监督、不被逞处、淘汰的独裁者继续控制台湾人了
表面上是立法院在立法,其实都是官僚、教授、法官立好后
才由人形傀儡立法委员帮他们背书、通过;有问题就推卸给人形傀儡
人形傀儡也很笨,被寄生、利用了都不知道
立法院应该审查法官,有惩处、淘汰机制
有选票的立法院才有法官任命权
同理,废除监察院
没有选票的监察院根本没有资格;有选票的立法院才有资格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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