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毒驾撞死警所长...律师辩护喊“人命可贵

楼主: Supergreen (Hi)   2026-06-15 19: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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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撞死警所长...律师辩护喊“人命可贵” 法官要她自己也好好想一想
2026-06-15 19:10 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长刘宗鑫前年拦查女毒犯陈嘉莹,却遭开车拖行200余
公尺,撞击护栏五脏俱裂丧命,一审国民法官庭判陈女死刑。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
开庭,陈女律师怒轰一审法官像“乡民”,勘验荒腔走板,更指“人命可贵”,国家要杀
人就要守法。
陈嘉莹今否认杀人罪,供称“我没有想要杀人的意思,我只是伤害致死”,但她坦承毒驾
、妨害公务、妨害公众往来。陈女律师钱建荣指出,他不认为有人会于被拦检当下有杀死
奉公守法警察的犯意,除杀人罪之外,其余罪名则是陈女为减少诉讼资源,不愿意再争执

钱建荣声请重新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认为一审勘验违法,没有记载客观事实,而是记载
审判长主观评价、与律师和被告吵嘴的内容,更指审判长违反不自证己罪、有不正讯问的
嫌疑,砲轰一审勘验“荒腔走板”,他看了“不忍卒睹”,指一审法官“像乡民一样”不
合法的纪录勘验笔录。
检察官则反驳,一审并非勘验程序,而是告以要旨并搭配播放影片方式为之。被害家属律
师则认为,一审开庭已经播放很多次现场画面,国民法官均有亲眼见,因此认为笔录有证
据能力。
不过,钱建荣质疑,国民法官法何时可以超越刑事诉讼法勘验的相关规定?如果现场画面
播放过、国民法官用“看”的就算勘验,二审也接受不用再做勘验笔录,这种法律见解会
造成一审法官未来都不用再做勘验笔录。
钱建荣更说,希望再定一次准备程序,合法、忠实记载现场情形,台湾是法治国家,“国
家要杀一个人就要守法”,此为死刑案件要经过严格检视,“人命可贵”,检察官起诉也
是求处无期无徒刑,也没有求处死刑,但一审没有做死刑量刑调查,“非常意外”地就判
死。
法官听完也向陈嘉莹说,“律师刚刚都说了,人命可贵”,希望她自己也好好想一想自己
的行为;至于是否重新勘验待合议庭考量国民法官精神后评议再做决定。
陈嘉莹律师林俊宏也指出,除勘验笔录之外,也声请鉴定陈女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不
过,检察官认为此为二审声请调查新证据,不符国民法官法规定,且只有小孩为程序主体
或是被害人才需鉴定,若将小孩作为陈女量刑考量因素,无疑也让小孩背负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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