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军中人权】不满军队内规成“发”外之地

楼主: pigpigcom123 (pigpigcom123)   2026-06-14 15: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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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上报
2.记者署名:
林宣佑
3.完整新闻标题:
【军中人权】不满军队内规成“发”外之地 退役男提国赔不成将声请释宪
4.完整新闻内文:
在高度强调服从与纪律的军队体系中,个人权利往往被置于集体管理之后。因不满强制剃
发到带有宗教色彩的生命教育课程,前役男赖永承近期向国防部提起诉讼,试图挑战国军
长年沿用却鲜少受到检验的内部规范;尽管国赔诉讼二审遭驳回定谳,他仍计划将争议带
进宪法法庭,准备向大法官声请释宪。这场看似围绕“三分头”的法律攻防,背后更指向
台湾军中人权保障制度,是否仍停留在旧时代遗留的封闭治理逻辑。
役男主张被强迫剃三分头 提国赔遭驳回
当兵剃“三分头”是役男的共同记忆,许多人会在入伍前,在朋友陪伴下剃成“三分头”
,像是一场即将告别日常生活的仪式。然而入营当天,又会被抓去军中“发婆”面前“再
剃一次”,并收理发费,之后更是每隔2周都会被“强迫剃头”。这样几十年来不变的潜
规则,在2023年被前一年退伍的赖永承告上法院,指服役4个月期间,他7次被强迫剃发,
共支出332元,他主张国赔:“限制官兵发式而强迫被告剃发,应赔偿11万3060元。”
同一案件中,赖永承对国防部提起诉讼时也主张,军中心辅课程带有宗教内容,侵害信仰
自由;吸菸区设置不当,导致被迫吸入二手菸影响健康;仅配发一套运动服、换洗条件不
足,有损生活尊严;以及兵籍资料管理与手机监控程式安装程序欠缺保障,侵害个资与隐
私权。不过,本案已于今年4月二审判决驳回确定,全案不得再上诉。
尽管法院认定,军方为维持军容与军纪订定发式规范具有合法目的,个资处理及吸菸区设
置即便有疏失,也仅属“行政不当”而非违法。但赖永承质疑,法官将争议行为定性为“
不当”却不认违法,混淆法律义务界线,目前正规划声请宪法诉讼,挑战军中管理措施对
基本权的侵害。
现行役男发式规范仅订在“国军内部管理工作教范”,新训期间必须维持0.3公分的“三
分头”,下部队后男性则规定两侧头发须剪短至1公分、后脑斜剪4公分。赖永承质疑,依
照文献,头发生长速度并没有快到需要每2周就统一剃发,军方却要求定期执行,也未逐
一确认是否真有违规,做法过于僵化,侵害役男的身体自主。
质疑军中发式违宪 拟提宪法诉讼挑战制度
对此,他计划年底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与裁判宪法审查。他认为发式规定对于男女的差别
待遇,已经违反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强制要求维持“三分头”也不符合比例原则;且“国
军内部管理工作教范”只是行政机关内部管理规则,并没有法律授权。
曾任大法官助理、“法律白话文运动”网站主编的王鼎棫则逐一解释,本案若进入宪法审
查程序,将受到哪些条件检视?
首先,大法官将检视强迫剃发侵害了什么权利?王鼎棫指出,一般来说发型被视为人格特
质的展现,而释字603号就已表明:“维护人性尊严与尊重人格自由发展,乃自由民主宪
政秩序之核心价值。”
在国际上,日本律师公会在2022年也曾针对监狱强迫跨性别者剪发发表声明,认定这侵害
了日本宪法保障的人格发展权。无独有偶,今年3月奥地利宪法法院裁定,奥地利国防部
针对男性军人强制留短发的规定违宪。违宪理由包含侵害军人个人的私生活领域、性别平
等,以及缺乏授权依据。
因为头发剪短无法在一夕间长回来,因此军人即便下班暂时卸除职务身份,私生活发型仍
受限于上班时的规定。而台湾已将两公约内国法化,其中《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17条就标示,任何人的私生活受法律保障。因此王鼎棫认为,这将成为大法官检视的被侵
害的权利之一。
而军中发式最明显的性别差别待遇势必也将掀起讨论。奥地利宪法法院的裁定,就要求国
防部必须重新编制一套符合“性别中立”原则的服容框架。
胜负关键在法律保留原则 国防法与兵役法未明定仪容成破口
接着,大法官将检视国防部限制役男权利的目的是否正当,以及手段与目的是否具有实质
关联?王鼎棫认为,国防部主张强制剃发是为维持军纪、军容及作战需求尚称有正当性,
但部分军种不需面对民众却一体适用,且女性军人留长发仍能执行任务,都显示规范必要
性不足,剃发作为手段与目的无涉。他比喻,比例原则就像计算法律上的“CP值”,国家
追求抽象的军容形象,役男却得承受人格发展、私生活及性别认同受限等代价,明显失衡

最后,王鼎棫指出,本案在宪法审查上胜率最高的关键在于“法律保留原则”。国家限制
人民核心权利的影响越大,法源规格就必须越高,限制人格权即属此类。然而,《国防法
》与《兵役法》皆无国军仪容的明文规定,国防部长期依据的“国军内部管理工作教范”
本质上仅是行政内规,法源正当性显然不足。
他补充,一旦该内规被宣告违宪,国防部基于部队的管理需求,势必会面临官兵仪容失序
的压力,届时主管机关定会自愿且急迫地推动立法修法,重新建立合宪的管理基础。
军中心辅课程涉宗教内容争议 是否违反“政教分离”
除了强制剃发涉及身体自主权争议外,本案另一项更直接触及宪法保障核心的争点,则是
军中带有宗教色彩的心理辅导课程。赖永承指出,授课讲师具有国际基甸会背景,课程多
次引用圣经内容,提及“上帝”、“造物主”等用语,甚至要求新兵上台唱圣歌。
赖永承进一步蒐集资料发现,基甸会长期深入国军系统,2015年至2019年间至少参与65场
军中课程,且相关成员曾公开表示每年在军中举办超过400场活动、发送逾12万本圣经,
显示这并非单一事件,而是国军长期系统性引入特定宗教团体。
但一、二审法院认定,军中生命教育课程是依国军心理辅导计画安排,目的在协助役男调
适压力、自杀防治,属正当管理措施,即便课程引用宗教内容,也难认以传教为目的。此
外,法院指出,赖永承并未被强迫参与唱圣歌或因拒绝配合遭受不利处分,不足证明课程
具有强迫传教性质。由于陆军司令部仅负责安排课程,事前并不知悉讲师授课细节,因此
难认已达国家赔偿所要求的违法程度。
王鼎棫则认为,此案涉及更深层的宗教自由与政教分离争议。他指出,宪法保障的不仅是
信仰特定宗教自由,也包含“不参与宗教活动的自由”。对义务役男而言,军中课程属强
制参与性质,不像一般学生可以自由离开,当役男被要求坐在课堂中听取宗教内容、接触
特定宗教价值观时,实质上已构成强迫。王鼎棫也质疑,国防部将特定宗教团体引入军中
授课,若未事先审查课程内容,等同放任国家权力介入个人思想领域,恐已违反宪法要求
的政教分离原则,对役男人格发展造成不当干预。
他指出,虽然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写出“政教分离”等字眼,但在释字573号中提到:“
不得对特定之宗教加以奖励或禁制”,事实上是蕴含“政教分离”精神。
赖永承盼透过诉讼揭军中内规 军人救济制度逐步松动
谈到提起诉讼的真正目的,赖永承坦言,并不只是挑战一次剃发规定或单一课程争议,而
是他希望透过司法程序,把国军体制中那些长期隐而不显、却深刻影响军人权利的内部规
范摊在阳光下,进一步推动制度改革。
王鼎棫分析,台湾军队长期存在所谓“特别权力关系”,过去军人若在服役期间遭遇不合
理对待,几乎没有救济管道。直到1997年的释字430号后,才开放军人就财产权争议提告
;释字785号则进一步松动公务员救济限制,也促使近年最高行政法院逐步扩大军人针对
职位受影响的司法救济空间。
去年,立法院通过《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正式建立军人权益受损后的申诉与救济途径
。王鼎棫形容,尽管改变相当缓慢,但司法的曙光正逐渐照进这个长期封闭的体系;而赖
永承的诉讼,正是希望透过个案挑战,让军中不再成为权利难以伸张的制度黑箱。 (责
任编辑: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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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军中强制理发侵害身体自主
他很有种诶 居然要声请释宪了
但我是不看好啦 毕竟连兵役法仅规定男性服役都合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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