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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上报
2.记者署名:
林宣佑
3.完整新闻标题:
【军中人权】不满军队内规成“发”外之地 退役男提国赔不成将声请释宪
4.完整新闻内文:
在高度强调服从与纪律的军队体系中,个人权利往往被置于集体管理之后。因不满强制剃
发到带有宗教色彩的生命教育课程,前役男赖永承近期向国防部提起诉讼,试图挑战国军
长年沿用却鲜少受到检验的内部规范;尽管国赔诉讼二审遭驳回定谳,他仍计划将争议带
进宪法法庭,准备向大法官声请释宪。这场看似围绕“三分头”的法律攻防,背后更指向
台湾军中人权保障制度,是否仍停留在旧时代遗留的封闭治理逻辑。
役男主张被强迫剃三分头 提国赔遭驳回
当兵剃“三分头”是役男的共同记忆,许多人会在入伍前,在朋友陪伴下剃成“三分头”
,像是一场即将告别日常生活的仪式。然而入营当天,又会被抓去军中“发婆”面前“再
剃一次”,并收理发费,之后更是每隔2周都会被“强迫剃头”。这样几十年来不变的潜
规则,在2023年被前一年退伍的赖永承告上法院,指服役4个月期间,他7次被强迫剃发,
共支出332元,他主张国赔:“限制官兵发式而强迫被告剃发,应赔偿11万3060元。”
同一案件中,赖永承对国防部提起诉讼时也主张,军中心辅课程带有宗教内容,侵害信仰
自由;吸菸区设置不当,导致被迫吸入二手菸影响健康;仅配发一套运动服、换洗条件不
足,有损生活尊严;以及兵籍资料管理与手机监控程式安装程序欠缺保障,侵害个资与隐
私权。不过,本案已于今年4月二审判决驳回确定,全案不得再上诉。
尽管法院认定,军方为维持军容与军纪订定发式规范具有合法目的,个资处理及吸菸区设
置即便有疏失,也仅属“行政不当”而非违法。但赖永承质疑,法官将争议行为定性为“
不当”却不认违法,混淆法律义务界线,目前正规划声请宪法诉讼,挑战军中管理措施对
基本权的侵害。
现行役男发式规范仅订在“国军内部管理工作教范”,新训期间必须维持0.3公分的“三
分头”,下部队后男性则规定两侧头发须剪短至1公分、后脑斜剪4公分。赖永承质疑,依
照文献,头发生长速度并没有快到需要每2周就统一剃发,军方却要求定期执行,也未逐
一确认是否真有违规,做法过于僵化,侵害役男的身体自主。
质疑军中发式违宪 拟提宪法诉讼挑战制度
对此,他计划年底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与裁判宪法审查。他认为发式规定对于男女的差别
待遇,已经违反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强制要求维持“三分头”也不符合比例原则;且“国
军内部管理工作教范”只是行政机关内部管理规则,并没有法律授权。
曾任大法官助理、“法律白话文运动”网站主编的王鼎棫则逐一解释,本案若进入宪法审
查程序,将受到哪些条件检视?
首先,大法官将检视强迫剃发侵害了什么权利?王鼎棫指出,一般来说发型被视为人格特
质的展现,而释字603号就已表明:“维护人性尊严与尊重人格自由发展,乃自由民主宪
政秩序之核心价值。”
在国际上,日本律师公会在2022年也曾针对监狱强迫跨性别者剪发发表声明,认定这侵害
了日本宪法保障的人格发展权。无独有偶,今年3月奥地利宪法法院裁定,奥地利国防部
针对男性军人强制留短发的规定违宪。违宪理由包含侵害军人个人的私生活领域、性别平
等,以及缺乏授权依据。
因为头发剪短无法在一夕间长回来,因此军人即便下班暂时卸除职务身份,私生活发型仍
受限于上班时的规定。而台湾已将两公约内国法化,其中《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17条就标示,任何人的私生活受法律保障。因此王鼎棫认为,这将成为大法官检视的被侵
害的权利之一。
而军中发式最明显的性别差别待遇势必也将掀起讨论。奥地利宪法法院的裁定,就要求国
防部必须重新编制一套符合“性别中立”原则的服容框架。
胜负关键在法律保留原则 国防法与兵役法未明定仪容成破口
接着,大法官将检视国防部限制役男权利的目的是否正当,以及手段与目的是否具有实质
关联?王鼎棫认为,国防部主张强制剃发是为维持军纪、军容及作战需求尚称有正当性,
但部分军种不需面对民众却一体适用,且女性军人留长发仍能执行任务,都显示规范必要
性不足,剃发作为手段与目的无涉。他比喻,比例原则就像计算法律上的“CP值”,国家
追求抽象的军容形象,役男却得承受人格发展、私生活及性别认同受限等代价,明显失衡
。
最后,王鼎棫指出,本案在宪法审查上胜率最高的关键在于“法律保留原则”。国家限制
人民核心权利的影响越大,法源规格就必须越高,限制人格权即属此类。然而,《国防法
》与《兵役法》皆无国军仪容的明文规定,国防部长期依据的“国军内部管理工作教范”
本质上仅是行政内规,法源正当性显然不足。
他补充,一旦该内规被宣告违宪,国防部基于部队的管理需求,势必会面临官兵仪容失序
的压力,届时主管机关定会自愿且急迫地推动立法修法,重新建立合宪的管理基础。
军中心辅课程涉宗教内容争议 是否违反“政教分离”
除了强制剃发涉及身体自主权争议外,本案另一项更直接触及宪法保障核心的争点,则是
军中带有宗教色彩的心理辅导课程。赖永承指出,授课讲师具有国际基甸会背景,课程多
次引用圣经内容,提及“上帝”、“造物主”等用语,甚至要求新兵上台唱圣歌。
赖永承进一步蒐集资料发现,基甸会长期深入国军系统,2015年至2019年间至少参与65场
军中课程,且相关成员曾公开表示每年在军中举办超过400场活动、发送逾12万本圣经,
显示这并非单一事件,而是国军长期系统性引入特定宗教团体。
但一、二审法院认定,军中生命教育课程是依国军心理辅导计画安排,目的在协助役男调
适压力、自杀防治,属正当管理措施,即便课程引用宗教内容,也难认以传教为目的。此
外,法院指出,赖永承并未被强迫参与唱圣歌或因拒绝配合遭受不利处分,不足证明课程
具有强迫传教性质。由于陆军司令部仅负责安排课程,事前并不知悉讲师授课细节,因此
难认已达国家赔偿所要求的违法程度。
王鼎棫则认为,此案涉及更深层的宗教自由与政教分离争议。他指出,宪法保障的不仅是
信仰特定宗教自由,也包含“不参与宗教活动的自由”。对义务役男而言,军中课程属强
制参与性质,不像一般学生可以自由离开,当役男被要求坐在课堂中听取宗教内容、接触
特定宗教价值观时,实质上已构成强迫。王鼎棫也质疑,国防部将特定宗教团体引入军中
授课,若未事先审查课程内容,等同放任国家权力介入个人思想领域,恐已违反宪法要求
的政教分离原则,对役男人格发展造成不当干预。
他指出,虽然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写出“政教分离”等字眼,但在释字573号中提到:“
不得对特定之宗教加以奖励或禁制”,事实上是蕴含“政教分离”精神。
赖永承盼透过诉讼揭军中内规 军人救济制度逐步松动
谈到提起诉讼的真正目的,赖永承坦言,并不只是挑战一次剃发规定或单一课程争议,而
是他希望透过司法程序,把国军体制中那些长期隐而不显、却深刻影响军人权利的内部规
范摊在阳光下,进一步推动制度改革。
王鼎棫分析,台湾军队长期存在所谓“特别权力关系”,过去军人若在服役期间遭遇不合
理对待,几乎没有救济管道。直到1997年的释字430号后,才开放军人就财产权争议提告
;释字785号则进一步松动公务员救济限制,也促使近年最高行政法院逐步扩大军人针对
职位受影响的司法救济空间。
去年,立法院通过《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正式建立军人权益受损后的申诉与救济途径
。王鼎棫形容,尽管改变相当缓慢,但司法的曙光正逐渐照进这个长期封闭的体系;而赖
永承的诉讼,正是希望透过个案挑战,让军中不再成为权利难以伸张的制度黑箱。 (责
任编辑: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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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军中强制理发侵害身体自主
他很有种诶 居然要声请释宪了
但我是不看好啦 毕竟连兵役法仅规定男性服役都合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