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qqqa (风云)
2026-06-13 21:16:25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564757?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监委替大同炒股案平反“助攻者”曝光 竟是被告律师、最高法院前院长
2026-06-13 20:50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台商郑文逸炒作大同公司股价,被依证券交易法判13年6月徒刑定谳,犯罪所得12亿5717
万元发还被害人,郑前年7月入监。监察委员林郁容、高涌诚、叶宜津12日声称郑“遭受
不白之冤”,要求相关院检研议平反,却被发现引用的3名专家陈世淙、吴灿、刘连煜竟
分别是郑的律师、同案被告律师的父亲、被告自行委请的学者,惹议。
总统府11日甫公布29位监委被提名人名单,但名单引发不同看法,监察院存废问题再度浮
上台面。除了台北市长蒋万安抛出废除监察院的主张外,民众党主席黄国昌今也针对监委
欲平反郑文逸案,指这已并非第一次监察院试图替民进党被判刑确定的权贵翻案,为避免
民进党控制的监察院继续做这种下流事,会请党团正式召开修宪委员会,尽速废除监察院
。
监委林郁容、高涌诚、叶宜津“保障陈诉人之权益”的新闻稿上写道,曾咨询“理湛联合
法律事务所所长陈世淙”、“东吴大学教授吴灿”与“政治大学、台北大学及世新大学之
兼任客座教授,见善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刘连煜”,然而,郑文逸上诉最高法院时,
委任律师就包括陈世淙、吴孟勋,吴孟勋的父亲即是吴灿—最高法院前院长(2023年卸任
)。
郑案在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期间,郑及辩护人提出自行委请3名学者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
律意见鉴定书,其中1人就是刘连煜。高院在判决书上指出,这些法律意见书、鉴定书不
是法官、检察官依法选任的鉴定人,也不是法院或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嘱托鉴定的机
关或团体,内容都是出具者的个人意见,不得作为证据。
高院还直指,郑文逸为了诉讼利益,自行委托学者所出具的鉴定书、意见书,公正及客观
性都有疑问。
但3名监委的新闻稿却说“惟据本院咨询学者专家的意见,认为郑文逸并无操纵股价犯意
或制造交易活络表象之意图与动机。”
郑文逸服刑期间,以最高法院判决及适用的刑事诉讼法第380条规定违宪,声请裁判及法
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第二审查庭不受理,讵料郑再声请宪法法庭裁判“不受理裁定”
,结果又踢铁板。
郑也曾委请律师向最高法院声请“续行审判”、“提案予大法庭裁判”、“续行审判并停
止执行”,但分别在2024年11月28日、12月19日、2025年4月10日被驳回。时任立委黄国
昌去年4月24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质疑,民进党立委提出刑事诉讼法第441条修正草案“
正是为了勾结遭通缉的中国人任国龙炒作大同股票遭重判定谳的台商郑文逸脱罪,量身打
造的修法。”,并称“臭不可闻”。
郑文逸遭检方指控与上海知名地产商任国龙共谋,炒作大同公司股价,台湾高等法院认定
郑由秘书张湘羚等人找来不知情的金主垫款,依郑指示价格及数量下单,以相对成交、相
对委托而成交及连续高买低卖方式,制造大同股票交易活络的假象,操纵股价期间长达
121个交易日。高院虽撤销原判决改判,但仍维持一审13年6月刑度,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
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郑等人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