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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OC (花严)
2026-06-13 14:44:02林淑芬怒呛白委臭卒仔 民众党翻旧案呛:缓刑参选不就妳提的?
新头壳 周煊惠台北市报导
2026.06.12 16:06
立法院会今(12日)三读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放宽缓刑及得易服社会劳动者
的参选限制,其中,被外界视为“高虹安条款”的修正内容也通过。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在
议场火大开骂民众党立委“臭竖子”,8位白委在座位上未多作反击。民众党团事后则发
文开呛,林淑芬曾在立院殴打时任白委麦玉珍,2月遭检方起诉后,今年3月就提出放宽受
缓刑宣告者参选资格的修法,质疑若依此逻辑,是否也变成因人设事的“暴力芬条款”?
民众党团于脸书发文指出,“暴力伤人想解套,被戳破就叫嚣”,指林淑芬曾在立法院公
然殴打麦玉珍,今年2月遭检方依伤害罪起诉后,3月4日林淑芬就提出放宽受缓刑宣告者
参选资格的修法。“照民进党的神逻辑,若选罢法26条只处理缓刑,是不是就变成林淑芬
因人设事的‘暴力芬条款’?”
民众党团说,现行公职人员选罢法第26条第9款对除了犯内乱、组织犯罪、贩毒以外较轻
的罪,经判有期徒以上确定尚未执行者,也会被禁止登记为候选人,这等于是在褫夺公权
的规定外再加上不合理的限制,明显违反宪法赋予人民参选举自由及对法律限制的比例原
则。
民众党团强调,因此,党团今年初提出选罢法第26条修法,将法官认为“可缓刑”(代表
初犯或情节较轻者)以及比缓刑更轻可易服社会劳动或罚金的,一并恢复参选资格,此修
法方向绝对合情合理、合法合宪。
民众党团提到,回顾一下林淑芬等23位民进党立委提案被判缓刑可不受参选限制时,她曾
高喊著“要保障参政权、落实比例原则,不该因为罪责轻重失衡而限制人民参选”,她还
曾说“判9年的可以选、判8年的可以选,独独判缓刑的不能选,会不会很荒谬?”
是啊,当我们看到修法时频频因人设事的林淑芬,律己宽、责人严,想对罪责更轻的罚金
刑、易服社会劳动刑限制参选权的林淑芬、还有讲不过人就开始叫嚣威胁的林淑芬时,我
们也觉得很荒谬。”民众党团讽刺,出拳打人还不够,居然连人民的参政权都要搞小动作
,真是毫无反省也毫无下限。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6-06-12/1040998
备注:
立院打人被起诉就修法,尚书大人风往哪吹就往哪倒,厉害厉害
这时候提案修法肯定是有很大的冤屈,一点都不勉强,想必是正义之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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