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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an (僅供åƒè€ƒ)
2026-06-06 23:49:29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郭玗洁
3.完整新闻标题:
餐饮集团副料理长宿舍性侵女员工!下铺还有同事 1hr后又爬上床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一家餐饮集团已婚薛姓主管去年到外县市分店支援时,因公司留宿空间不足,当晚与
2名女同事同宿一房,没想到薛男竟在半夜,2度爬上其中一名女同事小美(化名)的床,对
她指侵得逞,完全不管下铺还有另名女同事在睡觉,导致小美身心重创离职。全案经高雄
地院审理,法官审酌薛男事后和小美达成和解,依他犯强制性交罪,处3年2月徒刑。可上
诉。
判决指出,薛男在某餐饮集团担任副料理长,并在2025年6月13日,与女同事小美等人受
派到台南分店支援业务,当晚因留宿空间不足,薛男和小美、另名女同事必须在职务宿舍
同寝留宿,便由薛男打地铺,小美和女同事则分别睡在上、下铺。
没想到薛男于半夜3点30分时偷偷爬到上舖,见小美还没入睡,竟强行亲吻她并伸手摸胸
,不顾小美不断抗拒,强抓她的手压制不让她反抗,对她指侵得逞。1个多小时后,薛男
又在清晨5点再次爬到上铺,以相同手法强行再度侵犯小美1次。事后小美身心受创,离职
并将薛男告上法院。
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薛男没有谨守自己的婚姻及与同事间的分际,趁和小美一同到
外地支援,私毫不顾有其他女同事也在房内睡觉,可能被吵醒并发现他犯罪,对小美性侵
得逞1次后仍不罢休,约1小时后再度性侵, 让小美受到极大的惊吓而坚决离职,不仅心
理受创,生理上也造成下体撕裂伤,可见薛男犯意坚决且肆无忌惮,犯罪手法及恶性都相
当恶劣。
法官指出,薛男身为餐饮集团副料理长,在集团内身居要职,又用这种明目张胆的手法进
行性犯罪,足以造成集团内女性职员恐慌,对社会秩序危害甚大,难采用薛男律师建议以
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替他减刑,审酌薛男犯后坦承犯行,并与小美达成和解等情,依他犯
强制性交罪,处3年2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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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06/3178747.htm
6.备注:
裁判字号:台湾高雄地方法院 115 年度侵诉字第 10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民国 115 年 05 月 29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一、A04与代号AV000-A114286号(真实姓名、年籍详卷,下称A女)成年女子为某餐饮
集团之同事(无直接指挥监督关系),2人于民国114年6月13日受派至台南市之分店支援
业务,当日晚间因留宿空间不足而同住于台南市东区之职务宿舍(地址详卷)内,A04
打地铺,A女与另名女性同事则分睡于上、下铺,A04先于翌日(14日)3时30分许攀爬
至上铺,见A女尚未入睡,竟基于强制性交之犯意,违反A女意愿亲吻其脖子、耳朵,将手
伸入其上衣内触摸胸部及腰部,见A女持续抵抗推拒,并明确表示不愿意,仍抓住A女之手
制止其反抗后,以手指伸入A女内裤,插入其阴道内,以此强暴方式违反A女意愿为性交行
为1次得逞。嗣于同日5时许,又接续前开犯意,再度攀爬至上铺,抓住A女之手制止其反
抗,违反A女意愿亲吻其脖子、耳朵、身体及胸部,复以手指伸入A女内裤,插入其阴道内
,以此强暴方式违反A女意愿为性交行为1次得逞。
二、案经A女诉由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报告台湾台南地方检察署,经台湾高等检察
署令转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