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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cea (5457)
2026-06-03 08:53:00非临时起意!永康女高中生被摀嘴强拉 嫌犯竟早已准备好空屋预谋性侵
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台南即时报导
42岁蔡姓男子住在台南市东区,他竟在永康区一间高中旁物色废弃空屋,在里面铺设浴巾
,作为预谋性侵女学生的地点;日前他发现17岁女高中生独自走在巷内,企图强行掳走,
因女生强力挣扎反抗并呼救,路人见义勇为驱逐,台南地检署今天依强制性交等罪嫌提起
公诉。
据了解,蔡从事服务业,当天犯案时戴着口罩和手套、身上散发槟榔味;起初警方以为他
是临时起意犯案,之后查出他并非在地人,犯案前却几乎天天都会到学校附近游荡,案发
当天也已在附近游荡一个多小时,再查出他竟早已物色好一间废弃房屋,准备作为性侵女
学生的据点。
起诉书指出,住在台南市东区的蔡姓男子,今年4月初挑选永康区忠孝路36巷3号废弃空屋
作为据点,先在空屋1楼后侧房间内地面铺设浴巾,并在空屋旁草丛铺设木板、废弃木门
,以利他将锁定的被害人自忠孝路人行道强掳至废弃空屋内犯案。
今年4月22日傍晚5时55分许,蔡看到穿着写有高中名称上衣的17岁女高中生,独自一人行
走在忠孝路36巷人行道,认有机可趁,使用喷洒酒精的口罩,摀住女学生口鼻,并不顾她
反抗,强拉往草丛方向移动,准备带她进入废弃空物强盗及强制性交。
女学生不断用力挣扎反抗,导致左右臂、左上眼脸瘀伤、左右耳廓、右耳垂均有伤口、背
部、左右手肘、左侧颈部擦挫伤、右侧腰、右前臂、右大腿、右小腿后有抓痕、左前臂四
处瘀伤、右膝擦伤、左膝至小腿不规则擦伤;此时路过陈姓民众发现她呼喊求救,上前阻
止蔡。
蔡见对方持木棍上前大声制止,赶紧逃离现场,并换上预先放置于机车车厢内的衣物,骑
车逃逸;警方隔天持检察官拘票及法院搜索票,至东区胜利路12巷将他拘提到案,扣得犯
罪用浴巾2条、毛巾3条、拖鞋、防晒面罩、袖套、黑色长裤、牛仔裤、黑色短袖上衣等物
品。
检方侦讯时,蔡承认犯行,依据女学生及目击者陈姓男子证述、监视器画面、现场照片、
蔡的笔电、手机搜寻纪录等,认定蔡的自白与事实相符,犯嫌堪以认定。
检方认定,蔡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及强制性交未遂、强盗未遂等罪嫌,其犯
行于同一事实历程下所为,具有主要行为及时间、地点上重叠,应认属一行为而犯数罪名
,为想像竞合犯,请从一重以强盗未遂罪嫌论处;另被害人未满18岁,请依成年人故意对
少年犯罪规定,加重其刑。
台南地检署说明,本案由妇幼保护专组检察官郑恺昕指挥永康分局侦办,今日提解羁押中
的蔡,并同卷证移请台南地方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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