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西门町再爆坑杀外国客“2杯水果520元”!

楼主: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6-06-02 20:04:18
三立新闻网>生活
2026/06/02 16:27
生活中心/赖俊佑报导
西门町再爆坑杀外国客“2杯水果520元”! 消保官、商业处出手了
  台北西门町又传出水果摊坑杀外国客事件!一对马来西亚母女在西门町某间水
果摊买一杯凤梨和一杯红毛榴莲,被收520元台币,马来西亚母女向警方求助,警
方表示因为已经完成交易,无法处理,消费者最后自认倒楣;对此,商业处表示近
日将会同法务局进行抽查,如经查核违规属实,且经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将依
《消保法》处2万元至10万元以下罚锾。
西门町水果摊“2杯520元”吓坏外国客
  一名马来西亚网友在Threads发文表示,日前带母亲到西门町知名面线店附近
的水果摊买一杯凤梨和一杯红毛榴莲,被收520元台币,原PO后续查看西门町其他
水果摊, 类似份量大多只要50~60元台币一杯,因此回去问摊贩“为什么其他摊
贩才卖50~60元?”没想到对方竟回“那些吃了会拉肚子”,原PO也向执勤警察求
助,不过警方表示,因为已经完成付款交易,如果现场没有价格争议或证据,确实
很难处理,原PO最后当作缴学费买经验,并提醒其他外国客西门町买水果要先问价
格。
  水果摊贩向《三立新闻网》记者喊冤,“我们都有明确标价,如果觉得不划
算,为什么还要买呢?”,特定季节水果虽然标时价,但摊贩强调不论外国客还是
台湾客来买水果,价格都是一样的,绝没有坑杀游客行为。
商业处、法务局近日将抽查!违规重罚2万元至10万元以下罚锾
  对此,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林传健回应,有关商品价格之订定,基于私法自治与
契约自由原则,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通常系由市场供需机制决定。惟消保法为保障
消费者权益,明定企业经营者对于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务,应提供消费者充分与正确
之资讯,不得有误导、隐匿或欺罔之行为。故业者就其所贩售之商品,应充分揭露
重要消费资讯,如单价、份量等,以供消费者判断是否与其完成交易。如有违反,
经通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者,得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
  消保官强调,业者应本于诚实信用原则经营,完整标示商品价格与计费方式,
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与观光客之信赖。另消保官呼吁消费者,于选购商品或接受服
务前,务必主动询问并确认价格与内容,并妥善保留交易凭证,以维护自身权益。
后续如肇生消费争议,可向各县市政府提起申诉。后续北市消保官将配合北市商业
处规划不定期至西门町商圈店家抽查是否有明确标价。
  台北市商业处表示,依消费者保护法第4条暨台北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第9规
定,企业经营者对于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务,应提供消费者充分与正确之资讯。
  商业处表示,每月会同本府法务局不定期至西门町商圈边店家抽查是否有明确
标价,Threads民众所说店家本处近日即将安排会同本府法务局进行抽查,如经查
核违规属实,将依台北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第9条及第39条第2项规定办理,若经
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将依情节轻重,处2万元至1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
次处罚,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https://www.threads.com/@shiying_awww/post/DZC3KYnj74B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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