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快讯/“持有电子烟”拟罚1万!卫福部推

楼主: william8403 (威威威廉)   2026-05-28 17:14:52
快讯/“持有电子烟”拟罚1万!卫福部推《菸防法》修法送政院
ETTODAY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国内毒驾事件频传,主要肇因的“丧尸烟弹”依托咪酯使用电子烟作为载具,卫福部长石
崇良今坦言,《菸害防制法》上次修法存有漏洞,下午进一步说明,已提出修正条文在行
政院审查中,针对“持有电子烟”将处以“没入”且可以合并处分最高一万元罚锾。
国民党立委邱镇军今日于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质询时指出,杜绝“依托咪酯”必须从电
子烟载具下手,把罚则提高,让业者不敢卖、使用者不敢拿。石崇良强调,现行《菸害防
制法》全面禁止电子烟,非法贩售处分最高5百万罚锾,不过也确实仍有漏洞,对于“持
有”没有处分,国健署已经研拟修法。
石崇良下午接受访问表示,目前法规已针对“使用”电子烟行为订有处罚规定,违者可处
新台币2千元至1万元罚锾;惟现行法制对于“持有”电子烟尚无明确罚则。为补足现行制
度不足,卫福部已将“持有类菸品及其组合元件”纳入修法重点,修正草案规划未来除可
依法没入外,亦将比照使用行为,处新台币2千元至1万元罚锾,以强化管理效能。相关修
正条文目前已送行政院审查,后续将尽速送请立法院审议。
国健署表示,本次修法同步强化互联网平台管理及责任,于修正草案中增订,互联网
业者应建立菸害防制违法资讯风险管控与自律管理机制,并善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不
得以平台为开放式内容或自然生成资讯为由规避管理责任;相关管理机制亦须提供主管机
关备查
此外,国健署目前已主动监测网络违规资讯,一旦发现互联网违法有刊登、贩售或广告
电子烟情形,将通知平台业者立即下架;修法后亦将增订主管机关得于必要时采取“限制
浏览”或“移除违法资讯”等措施,以即时降低违规资讯扩散及民众接触风险
至于外界关切网络平台业者违规刊登、广告电子烟之罚则是否提高,目前修正草案系新增
业者管理义务及风险管控规范,相关罚锾维持现行新台币40万元至200万元规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528/31738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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