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逆转!男子性侵2姪女一审判无罪 二审判

楼主: RRADA (HIRO)   2026-05-12 14:57:51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杨心慧
3.完整新闻标题:
大逆转!男子性侵2姪女一审判无罪 二审判8年6月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一名高姓男子平时与未成年的两名姪女同住,2023年间竟利用四下无人之际,以手
指插入两姪女的生殖器,各5次得逞,一审桃园地院认定证据不足,判高男无罪;检察官
提起上诉,高等法院今改重判高男,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定应执行刑8年6月。
一审判决书指出,高男坦承于2023年间与两名未成年姪女住在一起,却坚决否认对两名姪
女犯加重强制性交、猥亵。
姪女B于侦讯时证称不喜欢叔叔,因不乖时被告会打她,还会摸她的脸、眼睛、胸部、肚
子、脚、屁股和尿尿的地方,其中摸屁股及尿尿的地方,让她很不舒服,还会拉她头发,
皆是趁阿公、阿嬷不在时,在阿嬷的房间摸她。
姪女B说,她有跟阿嬷说叔叔会摸她,除了摸她以外还会摸妹妹(姪女A),也是摸脸、眼
睛、胸部、肚子、脚、屁股和尿尿的地方。
不过姪女B在一审桃园地院审理时,说词反复,又称喜欢叔叔,因有时会给她买东西,虽
然说叔叔有用手摸她上厕所的地方,但又说忘记摸过几次、不知道怎么摸。审判长讯问时
问,有看过叔叔摸别人吗?她答没有。审判长还问,上完厕所有没有人会帮妳擦屁股?姪
女B则回答阿嬷及叔叔。
桃园地院认为,姪女B的说词反复,前后不一致瑕疵,且审理期间大多回答“不知道”,
甚至答非所问,无法主动陈述案件发生的经过,必须以封闭式问题提问后,以“是”或“
否”方式简短回答。虽然姪女B的母亲于侦讯时说,女儿有说高男会摸她下体,是用手指
插入,但母亲是单方面听闻,客观上不足以积极担保女儿指诉真实性。
另外,林口长庚医院提供姪女A的验伤诊断证明,姪女A有肛门上部瘀伤,且处女膜边缘非
常不完整呈几乎消失状态,且验伤当时,姪女A年仅2岁,却对脱裤张腿的内诊安排高度配
合,高度怀疑为家暴性侵个案,随即安排姪女B前往妇产科评估,发现她处女膜仅阴道开
口存少许残余组织,且边缘不规则,高度符合儿童遭性侵表征等。
但桃园地院认为,造成上开身体伤势的原因不一而足,可能为他人手指、自己手指或其他
身体以外的物体直接侵入所致,无法仅凭验伤诊断结果认前开伤害成因,并依此推认被告
即为实施伤害的行为人。
桃园地院认定,本案除了姪女B片面单一指述外,卷内其余事证经综合评价的结果,不足
以作为补强其前揭指述的证据,难遽认被告对两名姪女强制性交、猥亵的犯行,应谕知无
罪的判决。
检察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高院今改重判高男,定应执行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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