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接连发生毒驾害命!逾6千人连署“严惩最

楼主: troyyuan (乔伊)   2026-05-06 14:57:49
1.媒体来源:CTWANT
2.记者署名:蔡斯媛
3.完整新闻标题:接连发生毒驾害命!逾6千人连署“严惩最重死刑” 法务部回应了
4.完整新闻内文:
近期毒驾案件频传,5月2日高雄市左营区才有48岁凌姓男子驾车冲撞4车、造成3人受伤;
5月4日29岁高姓男子驾驶BMW高速冲撞2车、导致2死2伤,这也让毒驾、酒驾再次受到热议
。先前就有网友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发起“严惩酒驾毒驾致死伤”的提案,目前已通
过,法务部也回应将进一步研议。
有网友3月8日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出“严惩酒驾毒驾致死伤:增订20年以上有期徒
刑至死刑,视同蓄意谋杀”,并提出4点要求,包括提升刑度、将“过失致死”改以“杀
人罪”论处、加重累犯处罚、连带赔偿责任等。
提案人认为,由于驾驶人于饮酒或吸食毒品后仍决定驾车,已具备“预见其发生而其发生
并不违背其本意”之未必故意,应脱离“过失致死”范畴,改以“杀人罪”论处,因此如
果酒驾、毒驾致人于死,应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伤者,应处12
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提案迄今获得6607附议,并已在4月8日通过成案,权责机关应于成案后60天内、也就是
6月8日前作出回应。
对此,法务部表示,目前毒驾相关法规已经过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
,特别新增毒驾抽象危险犯之处罚类型,并多次提高刑责。以现行法规来看,单纯不能安
全驾驶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罚金30万元;致重伤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致人于死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如为累犯再犯,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法务部指出,针对毒驾案件是否要再进一步修法,目前已经有多位立法委员表达高度关切
,未来将会广纳民各界意,审慎研议修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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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希望能重判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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