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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林哲远
3.完整新闻标题:
蓝白拟提鞭刑、安乐死公投 游盈隆:法无明文规定中选会须照单全收
4.完整新闻内文:
中选会今日举行新任主委游盈隆上任记者会,面对国民党立委近期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设特别刑法制度(鞭刑)”政策公投案,游盈隆表示,对于立法院所提出的公投案,中选会应当适当处理。到目前为止,法无明文规定,立法院所通过的公投案中选会必须照单全收,“通过是原则,不通过是例外,仍须由中选会委员会作出最后裁决。”
针对媒体提问如何看待国民党拟推动“鞭刑”公投、民众党则正研拟“安乐死”相关议题公投?游盈隆回应,对于立法院所提出的公投案,中选会应当适当处理。目前从报纸上看到在野党可能提出新的公投案,台湾如此的重视公民投票、直接民主,也希望用直接民主来弥补代议政治之不足,台湾社会如果充满了这种活力,由人民或政党来提出这个公投案,中选会基本上乐观其成。
游盈隆也说,不过,中选会毕竟是“公投法”的主管机关,对于相关的问题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一定也要严审。目前因为没有任何公投案在立法院通过也还没有人民的公投案提出,就静观后续的发展。
关于中选会未来处理立法院所提的公投案,游盈隆说明,由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有两种,其一是宪法所规定的修宪案、领土变更案,此层次公投案,中选会只能够照办;其二,是一般的公共政策或法律制定,中选会就必须依法律的授权进行必要审查。
游盈隆提及,去年五月中选会针对立法院所提两个公投案,都在委员会进行深入且周延的讨论。到目前为止,法无明文规定,立法院所通过的公投案中选会必须照单全收,“通过是原则,不通过是例外,仍须由中选会委员会作出最后裁决。”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video.ltn.com.tw/article/gHeBAkkay6k/PLI7xntdRxhw2IuifE7D6DS5xgEqoJ3Zwo
6.备注:
蛤???
照这个理论,法律没规定的事情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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