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李贞秀称放弃中国籍遭拒 汪浩:立法院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26-02-04 1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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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SETN
2.记者署名:
政治中心/刘宇钧报导
2026-02-04 09:29
3.完整新闻标题:
李贞秀称放弃中国籍遭拒 汪浩:立法院应免除其立委身分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4/11/09/4885844-PH.jpg
汪浩说,问题不在李贞秀(图)“爱不爱台湾”,而在于“符不符合资格”。(图/资料照

首位中配立委、民众党籍的李贞秀3日正式进入立法院,她声称有申请放弃中国籍但不被受
理,引发各界关注其国籍问题。作家汪浩说,无论李贞秀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只
要客观上仍被视为具有中国国籍,就已触法律红线,立法院必须免除李的立委身分。
汪浩:法律无模糊空间,也无“例外条款”
汪浩以“李贞秀不能担任立法委员”为题发文表示,这起争议其实一点都不复杂,因为关键
不在情感,而在法律。依《国籍法》第20条规定,凡取得外国国籍者,不得担任中华民国公
职,立法委员亦在其列。法律没有模糊空间,也没有“例外条款”,更不以当事人自我认同
或政治宣示为判准。
汪浩提到,李贞秀在受访过程中已清楚说明,曾尝试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中国方面
不受理,亦即在法律事实上,李仍无法完成“单一国籍”的要件,无论李是否持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护照、是否主观认同中华民国,只要客观上仍被视为具有中国国籍,就已触及法律红
线。
汪浩:国籍法是资格法,不是忠诚度测验
汪浩也说,因此问题不在李贞秀“爱不爱台湾”,而在于“符不符合资格”,国籍法是资格
法,不是忠诚度测验,更不是政治表态比赛,若因同情个案处境、政治压力或舆论操作而选
择性解释法律,真正被破坏的是法治本身。
汪浩认为,立法委员是宪政核心公职,资格必须高度明确、严格一致,若明知不符却仍放行
,不只是为个人开后门,而是为整个制度开破口。依法行政、依法任免,才是对国家负责,
这不是苛刻,而是最基本的法治底线,“立法院必须免除李贞秀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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