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花莲洪灾罹难者家属提告徐榛蔚 县府:尊

楼主: seiya2000 (风见)   2026-01-18 23:15:46
花莲洪灾罹难者家属提告徐榛蔚 县府:尊重司法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1180176.aspx
(中央社记者李先凤花莲县18日电)花莲马太鞍溪堰塞湖洪灾,罹难者家属义务律师团将
提刑事告诉;花莲县政府今天重申本案已进入司法阶段,尊重司法调查,呼吁对错误讯息
勿轻信或转传,并向罹难者致哀。
民国114年9月23日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酿灾,造成19死、5人失联。花莲检调侦办此案件
,搜索光复乡公所,乡长林清水羁押禁见、3名公所员工交保、电子监控或请回。罹难者
家属委请律师团状告,要求追究县长徐榛蔚废弛职务等罪。
花莲县政府今天晚间发布新闻稿说明,有关撤离工作,县府及各级政府依“灾害防救法”
进行权责分工,去年9月21日上午11时农业部林业保育署发布黄色警戒,县府即要求公所
启动预防性撤离作业。
114年9月21日下午5时桦加沙台风中央灾防会报指挥官刘世芳部长会议结论:原8月12日撤
离259户,改“依NCDR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套图1800户版本(约8000人)”,至晚间7时
才取得中央套图资料,匡列人数增加11倍之多,也是台湾史无前例撤离规模。9月22日林
保署发布红色警戒,县府依“灾害防救法”要求乡公所灾害应变中心进行强制撤离作业。
花莲县府表示,面对史上首例撤离规模,依“灾害防救法”第35条规定,县府及中央皆应
“主动”协助;9月21日发布黄色警戒起,县府除依法要求公所进行撤离,并派警察局、
消防局、及国军预置兵力及军卡及地方协勤民力,依灾防法交由光复乡灾害应变中心统一
调度指挥,协助民众撤离与广播,并在历次桦加沙台风中央灾防会报提请中央加派国军及
军车协助撤离。
花莲县府指出,灾前历次会议,县府及公所多次请中央积极处理堰塞湖风险,以8月11日
整备会议为例,当时农业部林保署估算影响范围为保全户为5村259户697人,会议主席县
府秘书长饶忠表示,“农业部林保署应透过专业工程拆弹民众才能安心”、“如果溃坝等
于山洪爆发,经济部九河分署的马太鞍溪开口堤必须补强,且强度一定要够”、“另外农
业部也必须施放海啸警报”。
县府表示,中央历次估计影响户数差距甚大,举例8月11日整备会议估保全户为5村259户
697人,9月17日“农业部专案小组”第二次会议,下修为“3乡镇5村里、45人”,9月21
日上午中央灾害应变会议,农业部林保署(阳明交大团队)建议撤离180户,而到傍晚内
政部长改为裁示撤离1800户(约8000人)。
花莲县政府再次对于此次台湾史上首次发生的堰塞湖洪灾所造成24名罹难者及失踪者,深
感不舍与哀悼。县政府表示,全案依法接受检视与调查,如果有该负的负责绝不回避,并
向所有罹难者家属及所有受灾户表达最深切的慰问与哀悼。(编辑:李淑华)1150118
卓荣泰说要究责,进度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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