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挂“死亡车牌”掩护狂领146万赃款 失联移工沦车手遭重判19年
三立 BY 潘靓纬
一名越南籍武姓失联移工,为了谋生沦为诈团车手,担心被查缉,骑着悬挂“死亡注销车
牌”的机车,在彰化县内四处提款,引起警方注意。检警循线追查,发现武男短短半个月
为集团提领超过146万元,造成19名无辜民众受害,虽然他坦承犯行,但法官认定他行为
已严重危害社会信任与金融秩序,依19项加重诈欺罪,各判处1年,累计共19年。
依据判决书内容指出,去年1月24日傍晚,鹿港分局员警在秀水乡发现一辆机车悬挂的车
牌异常,经查竟是车主身故后未办理继承而被注销的“死亡注销车牌”,警方拦查后,发
现骑机车的武姓男子是失联移工,身上搜出iPhone手机、他人提款卡及现金6万多元,他
当场主动坦承担任诈骗集团车手。
检调查出,武男在去年1月初加入自称“梅文友”为首的诈骗集团,担任提款车手。该诈
团以“假投资”、“假买卖”等话术诈骗被害人,等到款项汇入人头帐户之后,再由武男
骑着悬挂“死亡车牌”的机车,在彰化各地的ATM提领赃款,事后抽取赃款1%作为报酬。
短短半个月,他密集在超商、农会、银行等处提款,总金额超过146万元,被害人多达19
人,被诈金额从1万至10万元不等。
法院审理期间,武男对所有犯行坦承不讳,主张警方因车牌问题拦查时,就主动承认是车
手,符合自首要件。彰化地院合议庭审理后,认同其自首减刑之主张,但同时指出,武男
来台工作却逃逸,不思正当工作,沦为诈骗集团工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与人际信任,恶
性非轻。
法院认定,武男同时触犯《刑法》加重诈欺取财罪及《洗钱防制法》一般洗钱罪,针对不
同被害人,因侵害个别财产法益,分论并罚共计19罪,并审酌武男为集团的末端角色、犯
后态度及自首等情状后,就19罪各量处有期徒刑1年,共判处19年。犯罪所得与扣案赃款
工具,包括6万余元现金、提款卡,也全数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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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累加刑期没打折的
还是说 只有台湾人才有折扣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