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5-12-26 16:54:14今天最后的扣打,刚才有一位看起来还算正直的法律人在政黑问我说,
"究竟废死的利益在哪里?你常说的庞大利益究竟是什么?"
既然如此,我就再为大家整理一次懒人包吧,
有想拿去用的人欢迎转载,没有问题的。
在开始懒人包之前,首先我们必须厘清一个重点:
什么是我们俗称的"可教化"鉴定?
之前在审判重案的时候,考虑的是刑法第十九条的心智丧失与否,
也就是俗称的"精神鉴定",
但自从鬼王无惨...吴灿担任大法官之后,就搞出了一个"可教化基准"(无惨基准);
按照鬼王订立的这个无惨基准,量刑不只要考虑第十九条的心智丧失,
还要考虑第五十七条的十项基准,也就是什么"犯人的品行、生涯历程"之类的碗糕,
所谓的"小学当班长可以免死",都是来自这个鬼王基准。
言归正传,有了鬼王基准之后,那些上下其手的人可以怎样获得利益呢?
1. 以可教化为例,教化鉴定(刑57相关鉴定)一次十万块,可以重复鉴定
,台湾一年有一百五十起故意杀人案,如果都要鉴定,
那可教化的商机就有一千五百万;
这还只是最低限度估计,事实上李茂贼跟黄致豪一伙想要的是,
"只要法院认定情节重大显有必要,都可以申请教化鉴定",
这个商机五千万以上起跳的,甚至可以上看到亿。
2. 这个教化鉴定(刑五七鉴定)的相关规范是李茂贼制定,
李茂贼自己又兼任鉴定团队领衔人,换言之是球员兼裁判,
要去赚这个上亿的钱。
市长上次就直接质问李茂贼"这样有没有利益回避问题",
茂贼不敢回应,直接落跑不作答...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W_3HhA7gS84
3. 李茂贼黄致豪一伙除了教化之外,法扶资源也是他们掌握,
换言之,这又是他们可以自肥的地方;
比方说法扶要拨资源给黄致豪打废死官司,一次就拨了四个律师过去,
这样不只是资源使用不公不义,更会出现"资源都用在压倒被害者家属"的恶质状况。
上面讲的是真实状况,请查月妹案、张介能老先生的控诉。
4. 再来就是上次讲过的标案,监察院一年有一亿元的国家人权委员会预算
,这些预算大多落到了废死团体的口袋里面(国内外的都有),
比方说我之前讲过,法白去投标这个监察院的人权标,审标的是废死联盟
,这叫做废死一条龙,一下子两百万就落袋。
除了监察院之外,内政部、文化部也都有编给废死的补助和标案
,只是我还没时间弄清楚其中的猫腻而已。
以上这四点就是我讲过的利益问题,
谢煜伟看到我写的这些东西也只敢说一句"这些东西错误连篇",
但到底错误在哪,他完全没有说明...
不知道这份懒人包有没有用,如果有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