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蓝委赴中“领旨”后… 政院今将拍板立委

楼主: axxp (若水)   2025-12-26 11:09:20
蓝委赴中“领旨”后… 政院今将拍板立委赴中须经许可
自由时报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
翁晓玲、林思铭等7名国民党立委近日赴中国厦门,引发争议,民进党批评是“赴中领旨乱
台”。行政院院会今(26日)将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除对所有公务员赴中纳管
外,针对民选公职人员,包括立委等,也建立赴中审查许可制,违法赴中者可处200万元以
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
党政人士表示,各政府机关已依两岸条例提出涉密人员名单,但立法院至今却拒绝依法配合
,但立委不仅参加机密会议,接触的国防、外交国安机密,远比现行纳管的直辖市长、县市
长还多,在中国加紧对台渗透统战,不断笼络利诱下,却有立委在立院会期中到对岸,“说
去就去”,引发民众疑虑与不安,“国会自治不应超越国安”。
据了解,此次两岸条例修法集中在人流管理,所有公务员赴中都会纳管。根据现行规定,简
任11职等以上公务员须向内政部申请许可,否则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修法后,纳
入10职等以下、未涉密的基层公务员,未来须原单位同意,违反规定仅有人事法规议处,没
有行政罚。
对于政务人员、直辖市长、县市长、涉及国家安全或机密人员等具特定身分者,现行规定须
经联审会审查许可,违法赴中可罚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修法后,未来立委赴中都要
经过许可。事实上,已有十余名的民进党立委提出“立委赴中纳管”的相关修法版本。
此外,现行条文规定,政务副首长或少将以上、情报机关首长等人员,不得出席中国党政军
庆典或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行为,不过,妨害国家尊严行为仅限于象征中共政权的旗、徽
、歌等,修法后适用范围扩大。
据了解,修法除将指标性人物更加明确化,未来只要参加危害、矮化、甚至消灭我国家主权
者的统战政治宣传,就可处罚,不再侷限现场是否有中共的旗徽歌;而情节重大者,得剥夺
其月退休、退职伍给与,无月退者,可处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
至于多名民进党立委提出两岸条例第21条修法,有关中配登记为我公职候选人者,应于登记
时即提出放弃原有国籍证明,据悉,政院版草案并未纳入此部分修法,希望能回归到“国籍
法”与“选罢法”讨论。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28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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