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trice322 (碧翠丝)》之铭言:
: 自由时报
: 封锁小红书遭疑扩权 刘世芳:依法紧急处置
: 2025/12/11 20:24 记者李文馨/台北报导
: 政府对小红书停止解析引发争议,内政部长刘世芳今天表示,对于未在台湾落地、或违法等
: 状况,可以做概括性的紧急处置。(内政部提供)
: 政府对小红书停止解析1年引发争议,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质疑,诈防条例第42条规范“诈欺
: 网站”,不适用社群平台,质疑内政部违法扩权。内政部长刘世芳今天表示,诈防条例第42
: 条提到可以对“诈欺网站”处理,对于未在台湾落地、或违法等状况,“我们认为可以做概
: 括性处置,而且是紧急处置”。
: 针对小红书议题,刘世芳今天在内政部部务会报记者会表示,内政部、警政署与刑事局的做
: 法从头到尾都一致,皆根据诈防条例第42条处理,也有特别提到是“概括性”;也就是说,
: 虽然诈防条例第42条提到可以对“诈欺网站”处理,而刑事局是司法警察机关,对于没有在
: 台湾落地、或违法等状况,“我们认为可以做概括性处置,而且是紧急处置”。
: 刘世芳指出,每个诈骗案背后都有相当多的被害人,以司法警察单位或刑事局角度来说,当
: 然要保障所有被害人受到诈欺危害时进行最佳处置,处置就是依照诈防条例第42条,不管是
: 限制接取或停止解析,法律依据是非常明确的。
: 此外,刑事局昨天透过新闻稿表示,数发部去年9月公布“一定规模之网络广告平台计算基
: 准”,要求平台须同时符合遭利用为诈骗广告之风险及每月独立访客数超过我国人口数5%等
: 条件;依数产署统计,当时小红书每月独立访客仅42万人,占国内人口数约1.8%,未达5%的
: 115万人门槛,因此并非“一定规模业者”,不适用诈防条例第27、29、39条相关规范。
: 刑事局指出,小红书仍适用诈防条例42条针对各类诈欺网站之概括性“紧急处置”规定,如
: 涉及诈欺且具备紧急必要,经主管机关或司法警察机关认定,即可依法采取相关限制。
: “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第42条规定,为处理诈欺犯罪防制紧急案件,及时防制民众接触
: 诈欺网站,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及司法警察机关认有即时处置必要时,得令互联网接取服
: 务提供者为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处置。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275566
: 因为有紧急处置必要 才紧急处置小红书 懂?
欸不是 你要说它没落地已读不回所以开罚
法源依据打诈法#27、#29这几个
但这些是针对“网络平台广告业者”
而网络平台广告业者目前“纳管”的只有LINE、GOOGLE、FB、MA
小红书根本就没有纳管啊
你要用这几条罚它倒是先把它纳管啊
结果又说流量没到不用纳管??????
那你说#42紧急处置 但#42是针对“专为诈谝设立之网站或一页式诈骗网页”
前面又说他算“没纳管的网络广告平台”???
退一步说 小红书也不是专为诈骗而设立的平台啊
于情于理 开罚小红书都是法源不对逻辑不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