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今日新闻
2.记者署名:
记者林怡昕/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又开后门?陈玉珍提案让“缓刑犯”可参选 绿委:在帮苏清泉
4.完整新闻内文:
国民党立委陈玉珍提争议法案又一桩!继“助理费除罪化”法案引发议论后,本周提出“公
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增订“微罪受缓刑宣告者”仍能参选。对此,民进党团书记
长陈培瑜批评,国民党照顾完国民党立委颜宽恒后,改照顾卷入医院大火案的国民党立委苏
清泉,令人无法接受。
陈玉珍提案被判“缓刑者”仍有参选资格
陈玉珍提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在第26条第9款中增订“受缓刑宣告者,不?
此限”,等于是被判“缓刑者”仍有参选资格。提案说明指出,法律限制缓刑期间不得参选
,恐侵犯宪法保障的“被选举权”,若微罪皆因缓刑期间被限制参政权,违反宪法比例原则
。
由于苏清泉涉入屏东安泰医院火警案,屏东地检署将苏清泉等被告处以“缓起诉处分”,高
检署今年10月撤销发回地检侦办,目前结果尚未出炉,此法案被绿营质疑为替苏清泉解套。
陈培瑜:在帮苏清泉开后门
陈培瑜表示,陈玉珍提案“缓刑”可以参选,就是帮苏清泉开后门,等于是国民党照顾自家
人最有利,提案照顾完颜宽恒后,又照顾苏清泉,民进党没有办法接受。
陈玉珍:苏清泉是“缓起诉” 不管有没有修法都可以选
陈玉珍则说,根据公职人员罢免法,除了涉犯黑金、枪毒罪之外,本来被判易科罚金都可以
选,但法院判“缓刑”明明就比较轻却不能参选,这样不符合比例原则,当初修法时就应该
排除“缓刑”,现在只是补回来而已。
对于绿营质疑替苏清泉开后门,陈玉珍表示,苏清泉是“缓起诉”,不管有没有修法都可以
选,修此法跟他完全无关,难道民进党立委邱议莹打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被判易科罚金就可以
参选,被判缓刑为什么却不行?苏清泉并没有缓刑,他是缓起诉,完全不一样的概念,陈培
瑜身为立委,连缓起诉和缓刑都搞不清楚,要不要回去读一下六法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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