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颜宏骏
3.完整新闻标题:
逼国中生还3万PO照揭“5天利率10%” 彰化地下钱庄惨了
4.完整新闻内文:
南彰化一名年仅14岁的国中生(化名小明),今年暑假疑似向地下钱庄借贷3万元未还,
对方近来开始追债,除利用网络公布“小弟弟借钱”照,还制作“借钱奖状”张贴在街头
电线杆及反光镜上。
成员网络逼债之举“大翻车”,警方已展开调查,而最关键的“重利罪”部分,地下钱庄
成员PO文露馅,“5天,利率10%”,相当于借3万、5天就生3000元利息,1年就要还21万
9000元。
此案系地下钱庄成员利用网络PO“小弟弟借钱照”,虽然PO文只写“本人辛苦工作,全部
奉献给○○○(小明本名)”,似在逼小明还钱,而照片中露出借钱条件,借3万,“5天
,利率10%”,小明还捺下指印。一名网友发现此关键,大骂“吸血鬼”、“抓去关”,
再看小明一脸“稚嫩”的脸庞,网友发觉此案“不单纯”,竟然借钱给尚未成年的国中生
,原PO马上删文。网友截图公审原PO,自证“超级猪队友”。
环海法律事务所长廖国竣律师指出,国中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借贷行为必须获
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才有效,若父母事后不承认,契约即属无效。他强调,若约定利率过高
,且债权人利用未成年人“急迫、轻率、无经验”等情形放贷,就可能构成重利罪。
一名合法当铺业者表示,他们业内普遍遵守“未满18岁不放款”原则,即使父母陪同借款
,也需严格审查资金用途,“若非直接用于未成年人的生活费或教育费用,借贷行为同样
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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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两边都是宝
一个国中去借高利贷
另一边犯罪过程放上网
台湾优良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