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5-11-13 14:04:28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黄宜静
3.完整新闻标题:
光电环评修法下午朝野协商 环团:不应一概全面禁建
4.完整新闻内文:
今日下午3时立法院将进行环评法、发展观光条例、国家公园法、地质法有关太阳光电系统
环评及禁建相关修法草案的朝野协商;环团表示,支持光电环评应纳入修法,但修法内容应
完善,而不是一概全面禁建,如目前环境影响评估法修正草案,仅纳入地面光电,可能加速
“室内渔电”发展,出现假养殖情形,建议针对室内渔电讨论纳入环评标准等。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今发布新闻稿指出,近年政府在大力推展再生能源的过程中受到许多反挫
,因制度规划不善就草率上路的关系,厂商全台圈地种电,造成诸多生态及社会问题,引发
环团、农渔民、居民及原住民的反弹;错误资讯、地方势力不当介入、政治攻防更进一步将
光电推上风口浪尖,人民对光电避之唯恐不及。因此支持光电环评应纳入修法,但修法内容
应完善,否则恐造成光电发展全面停滞。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指出,目前环境影响评估法修正草案,要求所有敏感区位的光电,无论规
模大小皆须经过环评,恐不利此类型光电发展,建议逐一检讨“个别区位及光电型态设置一
定规模(含累积开发)以上”确实对于环境影响的开发类型再纳入环评;另,草案也仅纳入
地面光电,将可能加速光电厂商开发“室内渔电”,其对生态冲击更大,也容易有假养殖的
情形,建议纳入环评标准。
在发展观光条例修正草案上,环境权保障基金会表示,国家风景区划设目的是“观光”,并
非皆与光电开发冲突,不应一概全面禁建。目前草案仅限制地面光电,将可能加速光电厂商
开发“室内渔电”,因此建议仅限制地目变更型光电,并另行针对一定规模(含累计开发)
以上光电设置,订定景观管理规范。
另,在国家公园方面,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建议,国家公园法修正草案应就一般管制区、游憩
区、史蹟保存区、特别景观区、生态保护区等不同使用分区,针对光电设施设立不同强度的
土地使用规范,完全禁建应仅限于特定分区。
在地质法修正草案上,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则表示,地质敏感区包含特殊地质景观、地质环境
或有发生地质灾害之虞的地区,其所涉区位分殊,除地质遗迹、山崩与地滑等区位较敏感,
应加以限制外,其余类型,例如地下水补注区、断层区等,皆与光电系统设置的敏感因子较
无直接关联,不应全面禁建光电,建议限制地质遗迹、山崩与地滑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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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国民党执政时期
环团是桀骜不逊
民进党开始执政
环团变服服贴贴
民进党就是厉害
驯化牲畜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