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什么法律人的逻辑那么怪

楼主: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25-11-12 15:51:26
※ 引述《louiswei1986 (禅宝宝)》之铭言:
: 乳提,
: 为什么法律人论法到最后就是会变成废死、轻纵诈骗犯,
: 但是对于一些微罪譬如贪污回收来的大同电锅或是500块,
: 又要穷追猛打好像罪大恶极。
: 这是法律的逻辑必然会走向这样还是人的问题?卦~
来啦,化工和法律都念过的和你回答一下。
一、概念
就工学院来说,学的是“自然科学”,你凹不了结果的,能挤压就能挤压,热就是高温传到低温,教授和学生只是大自然底下的发现者。
法学院,学的是“国家 = Rule of law”,而身为法律的学习与应用者,是不是感觉自己好像可以蔑视国家了呢?且法律逻辑是可以创建与取舍出来的,自然可以想像一些“其情可悯”,反自然的状况,问题能解决就好。
二、科目
工学院虽然也是有割裂的科目,比方物理、化学、三传中的热与质传、物化、个别选修的啥生物科技、程式语言模拟、高等工数等等。
虽然有的科目你通了,就可以靠那个专精吃饭,其他的忘却可也,但个别科目中,逃离不了以数学做基底运算,用程式模拟来加速解决问题,有骨有干,学科间可相互支援。
法律系就割裂的彻底了。
民法实体法体系,以法律、习惯与公序良俗。刑事实体法只有以法律处罚。而某些小法就死板板的依照规定(比方票据)
有没有可以作为基础相互支援的?
有,法理与外国法。所以在契约上,反而是可以多所运用英美契约法的原则。然后就整体来说,逻辑学与各类法理学也可以。
但问题是,依照各国主权与法律的施行,可以根本不认外国法原则(了不起民事上当公序良俗),而逻辑和法理在法庭上根本少有屁用。
甚至法哲学都主张要与社会学分开,不要受其污染,而有自己的专门领域。
所以比较起来
法律系就是养成一堆自大、看着东西有利硬咬、不讲逻辑与充满割裂眼光,脱离社会现实的脚色。
然后还以操作国家为己命与荣耀。
和他们说自然科学?
抱歉,目前讨论的是法律,OK?
大概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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