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2.记者署名:
林伟信
3.完整新闻标题:
高虹安二审12/16宣判 拼无罪复职
4.完整新闻内文:
若挪用的并非薪水或公款 贪污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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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长高虹安(前排左)涉案被停职,由前立委邱臣远(前排右)代理新竹市长。高案
二审将于12月16日宣判。(本报资料照片)
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担任立委时涉浮报助理酬金、加班费,一审重判7年4月,二
审台湾高等法院将在12月16日宣判,如果合议庭认为她挪用的费用不是“薪水或公款”,
不构成贪污罪、逆转改判,高虹安可复职,也将影响蓝绿白在明年新竹市长选举的布局。
高虹安当年被民众党纳入不分区立委并顺利当选,民国111年选上新竹市长。
112年她涉诈领助理费遭起诉,隔年一审判刑7年4个月并宣告褫夺公权4年,内政部依法停
职,高虹安在一审判决公布后也退出民众党。
日前高院进行言词辩论,高虹安出庭答辩说,全国有关诈领助理费相关判决达200多笔,
不但法律适用不明确,也有争议。
高强调,她没有用人头诈领助理费,这些助理确实有加班卖命又认真,助理提出其他立委
办公室的零用金制度,她予以采用,这制度并非她发明,零用金更不是她的小金库。
她说自己没有贪污,没任何一毛钱进她口袋,个人支付的费用早已超出被认定的贪污金额
,请求判决无罪;律师则表示,合议庭如果认为高不成立贪污罪但构成伪造文书罪,请求
判处易科罚金之刑,以免影响她从政之路。
这起官司不仅牵动明年底的县市长大选,且攸关立委助理费的法律见解该如何定义,对高
虹安而言更具关键性。
因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条规定,县市长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经第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
上之刑者停职,由副县市长代理,但假如二审改判无罪,在其任期届满前得准其先行复职
。
也就是说,高院在12月16日宣判时,一旦不认定高虹安触犯贪污重罪,她可望复职、回归
市长职务。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110000432-260118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