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11-06 10:50:11※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铭言:
: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 前中广董事长赵少康在7月26日全国大罢免投票日时,在离开圈票处后,被媒体拍下2度亮
: 出选票的画面,虽然赵少康事后回应表示是一时失误,还说:“谁知道你们(媒体)拿长镜
: 头定格拍呢?只是表示有投票而已”,台北地检署调查认定,赵少康故意亮票,出示自己
: 的投票内容,事后卸词推托,态度显不足取,6日依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起诉,并请
: 法院从重量刑。
: → SLEEPNIGHT: 能罚钱了事都不算重 42.70.0.234 11/06 09:48
照整篇文的意思来看,应该要这样诠释才更正确
也就是:在法定刑的额度之内,能判多重就多重,总之不能易科罚金、易服社会劳动,也
不可以谕知缓刑处分
让这位前副总统候选人成为阶下囚后,才知道身为一位公众人物,这样做的后果有多严重
到时能不被搞到吓尿,原则上都不足以警惕...
只不过,如果对照以往因为妨害投票之类的行为,而被判刑的前例
大多都是可以易科罚金
除非有竞合其他犯罪(如交付贿赂之类,足以影响投票取向),否则基本上应该是不可能
会如检察官所愿,判得很重
所以可以当作笑话看就好了,不一定要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