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律师酸蒋不懂法律被打脸 北市府秀合约:不应混淆、以

楼主: CrossroadMEI (江岛十路)   2025-10-12 01:33:13
这到底有啥困难
有这么难懂吗
公司法规定合并后新公司概括承受权利义务
所以新的台新寿确实继承到这个合约
但这个合约里面有个选择权
一旦发生合并新光寿变消灭公司
台北市政府可以行使选择权
决定不让台新寿继承这两块土地的使用权
而这个选择权执行的对象是台新寿啊
并没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啊
这个到底有什么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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