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砍人为什么不能放出来?
笑死,台湾连杀人都能当选县长的国家,今天这人不过是杀人未遂,凭什么不让他放出来
。
退一万步讲,法律本来就这样定。
杀人未遂不是唯一死刑,依法服刑期满就是可以出来。这不是谁能阻止的。
而在我们这个号称民主制度的国家,法律是谁定的
是我们台湾人民,用手中的选票,选出立法委员,去替我们写的。
所以现在大家看到的刑度、假释、缓刑、减刑,通通都是台湾人民自己授权的结果。
所以囉,一堆人在那边鬼吼鬼叫、假悲愤,根本无济于事。你们真正该面对的,不是砍人
的那个家伙,而是自己。
今天发生这种憾事,没有人乐见。
但无论是社会风气,还是法律制度,
你们这些握有投票权的台湾人民,没有一个能说自己是无辜的。
你们都推了一把。
但最令人痛心的,是直到今天,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台湾人民,愿意为自己过去的错误选
择道歉。
一个县长能是杀人犯,一个砍人未遂的罪犯能合法争取自由。
这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法律,也不是外星人强加给我们的制度。
这是台湾人民用选票一笔一划画出来的现实。
相信我这段话已经直击你们心灵深处,那个名为“良知”的地方。
多的我不说了。
你们自己好好反省吧。
※ 引述《takashi01 (中和孔刘)》之铭言:
: 邱姓嫌犯
: 10年前就随机砍人
: 如今放出来不到半年
: 又一次随机砍人
: 我可以这么理解吧
: 为什么
: 这种人可以一再放出来
: 而且10年前
: 他就用过有精神病这种借口
: 现在被捕
: 又说没吃药控制
: 这种人
: 真的可以让他活在这世界上吗?
: 还专挑小朋友犯案欸
: 有够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