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dadi (不专业技术员)》之铭言:
: 吊车大王
: 说有四个老婆
: 可是台湾有重婚罪
: 为什么这种的
: 法律就变成了参考就好
: 也没有人送地检署起诉?
: 这种的不受到公家机关自动起诉的条件吗?
: 所以台湾的法律真的是订身体健康的?
: 有钱有势就不用被规范?
: 还是说其实有判过
: 但是罚金缴一缴
: 就没事了?
: 真心觉的台湾的法律真的是服务有权有势的人
: 哪还改个屁革?
但问题是他的身份证上配偶栏是空白的呢,哪来的重婚问题。
胡汉龑透露:“我跟老婆有讲离婚,也有补偿她,所以身分证上空白已经20几年了,有生
小孩也全部合法。”强调自己从未违法乱纪,只是没有再登记婚姻,因此“老婆们”得以
光明正大存在。
而中华民国是已经从仪式婚改采登记婚。
民国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民法第982条: “结婚应以书面为之
,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之登记。”并自公布后一
年施行。
所以他就是买房给他的四个女人住,那些女生也愿意为他生孩子
如果只是口头叫老公老婆也犯法的话,那很多人都重婚罪了。
最多只能说有钱人就是好,花点钱就能找懂法律的人帮他想法子弄出闪掉的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