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精神疾病所以可以逃过判死”
“废死是进步的象征”
我先说结论。废死主义只是政客其中一种拉拢群众基数的手段:打着进步的大旗却罔顾公共
安全来吸引自我意识过剩且无法融入团体的浮动个体们去支持一个漏洞百出经不起考验的主
张。
人权很重要没错,罪犯的人权也需要兼固,但是套上废死的框架并且疯狂为其开脱,搞到最
后犯罪者不需要付出对等代价,无疑是把个人的利益和个人的福祉放在众多人们之前!
自我意识过剩的人通常无法长期归属于团体,所以凡事特别喜欢强调以个人出发,生活风格
也以自我为主。学生,或是郁郁寡欢不得志的… 芸芸众生等等,这种不需要必然紧密归属于
某个团体也可以活下去的族群自然容易被“强调个人特质/福祉”的政策给吸引,无意间给提
出该政策的政客助涨声量…
也就是说,废死的支持者看似是支持一项进步的作风,但是追根究底他们却无意间支持了“
让无辜人们有高风险再次受到个别更生罪犯的喋血威胁”:帮这些罪无可逭的罪犯开拖罪责
,再让他们回归社会然后祈祷他们不要再犯…
但是为什么罪犯“个人”的福祉需要由“全民”去承担风险?凭什么个体的福祉和利益会优
于一群人的福祉和利益?说到底这本来就不合理,因为“强调个别罪犯的福祉”本来就纯粹
只是一种政客吸引支持者的手段。
今天有很多可以吸引支持者的议题中,废死可以吸引到的声量最多最广,那就来支持废死吧
。
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