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清大捐款事件控翁晓玲求偿4千万 曹兴诚一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5-08-28 20:41:44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文川
3.完整新闻标题:
清大捐款事件控翁晓玲求偿4千万 曹兴诚一审败诉
4.完整新闻内文: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在脸书发文,指责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未捐款1500万给清大,曹兴诚
认为翁晓玲未经合理查证即散布不实,侵害他的名誉,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告诉,求偿
4098万余元;北院今认定翁晓玲是依据媒体报导和清大官网和脸书贴文,基于确信为真实
而发表善意评论,应受言论自由保障,判曹兴诚败诉,翁晓玲免赔。可上诉。
曹兴诚提告主张,翁晓玲自今年2月23日、3月3日,在她脸书贴文,凭空捏造他“应捐款
1500万元新台币给国立清华大学”的基础前提,再虚构查无曹兴诚以个人名义的捐款事实
,指责他没有诚信、不殷实,曹认为翁晓玲未经合理查证,恶意评论诋毁他,贬抑他的社
会评价,侵害名誉权,诉请翁晓玲移除贴文,并赔偿4098万7736元及利息。
曹兴诚提告时指出,这4000多万元是统计翁晓玲担任4年立法委员所支领的薪资、助理费
、办公室租金、出差补助等,来自纳税人缴纳的公帑,应当为公共利益服务,若获判胜诉
,将全数捐赠给阳明交通大学。
北院法官审理后,认为翁晓玲的贴文,是参考媒体新闻报导、清华大学网页和脸书的发文
章,有相当理由确信曹兴诚因与沈君山对弈输棋,而承诺沈捐款给清华大学;曹兴诚未举
证证明翁晓玲是明知不实而故意捏造,或因重大过失、轻率、疏忽而不知其真伪,不能证
明她未尽合理查证的义务。
判决指出,曹兴诚是提案罢免国民党立委徐巧芯的领衔人,其品性操守与公共利益相关,
为可受公评之事;依据翁晓玲贴文内容及时序,可知她的发文动机并非专以毁损曹兴诚的
名誉为目的,而是对于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的事进行评论。
法官认为,翁晓玲的发文内容中,也对曹兴诚在脸书指称包括她在内的多位立委和清华大
学,有遭中国共产党渗透疑虑的言论,加以回应评论,亦是对与公共利益有关、可受公评
之事表达意见,属善意评论,应受宪法言论自由的保障,故判曹兴诚败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59741
6.备注:
罢不掉就活不下去
死了吗?
那个选区我不待了
搬了吗?
30亿协助台湾国防
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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