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标题。
最近有不少“核能安全不能公投”的声音,
可是,这场公民投票,
是依照公民投票法,
经过主管机关审核,认定符合法律,
由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提出意见书,
叙明通过或不通过之法律效果,
也就是说,核三延役的公投,
是经过一个法律有规定的程序审核后,
才有办法让人民公投。
何况,本鲁刚才仔细看了一下公投题目,
“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发电厂经主管机关同意确认无安全疑虑后,继续运转?”
也根本没有在投什么核能安全啊?
过了也不代表马上继续运转,
要先确认安全欸。
所以,现在喊“核能安全不能公投”,
到底是什么超越法律跟超译公投题目的话?
有没有人能说文解字一下?
有迷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