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新北男造谣徐巧芯、王鸿薇“投票日破坏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5-08-14 11:58:55
真有趣
说投票日会破坏电力,无法引起社会恐惧
但贴个检察官与法官公开资讯的照片,就直接被羁押
这恐惧与不恐惧
具体定义我真的摸不懂
台湾的法律
法官自由心证的问题被讨论几十年了
自由心证讲好听的就是让法官具有高度的独立性
但客观上,就是让类似案件的判决
很多时候沦为法官认知差异的不同而不同
最常见的例子就是公然侮辱
一句干你娘可以被判罚
但同样一句干你娘,也可以被法官认为是发语词无意
一句酸文,法官会查教育部线上国语辞典,说有污辱性判罚
但同一句酸文,也有法官直接认为没有污辱性,不罚
两千多年前的论语就说过了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这句我到底能不能骂?
这个行为我到底能不能做?
这事情到底违不违法?
法律人常说
你不能因为自己法盲无知
不知道有这条法律就说自己没违法
但现在台湾的法律是
你知道有这个法律
甚至知道有法官这样判无罪
但是你同样这样干
你却可能被收押禁见几个月
试问人民要如何对司法有信心!
我们守的到底是法律?
还是个别法官心证的解释?
一些证据的认定也是如此
只要法官想
就可以扔出一句:非为无据
同样的证据也可以扔出一句:不足采信
你说是逻辑上的说辞也罢了
就连一些专业证据
我国制度上也完全没有任何条文限制法官的自由心证
譬如死刑讨论之中的精神鉴定部分
之前汤姆熊案
该犯已经得到了两个精神鉴定结果
都说,犯案当下,无失去认知能力
但法官依旧可以要求继续做第三次精神鉴定
得到,犯案当下,无自主行为认知能力的报告
然后直接采信第三次鉴定结果
我就问了
法官是万能的吗?
连精神医学也略懂略懂?
其他工程、科技
甚至人民最常遇到的交通也是一样状况
有判决可以说,应注意而未注意
什么人类的反应极限时间是零点几秒
案发当下,尚有数秒时间
该犯理应有时间进行回避
真的吗?
你他X突然一个王八蛋冲出来,你开车真的能反应过来?
最大的问题是
为什么要给法官这么大的权力与自由?
他国法院判决
至少也有判例作为收束
一个天才法官的天马行空
会有无数脑子正常的法官判例来约束他别乱搞
但在台湾,抱歉啊,算你衰
请二审再来~~
且考量人情世故
台湾法院裁判的实务面上
也很少二审法官指著一审法官当白痴骂的状况
更别提,有时候智障的是高审法官啊~~~~
那更是毫无外在约束力可言了
所以我认为要重建法院的公信力
最应该动手的就是这个自由心证的限缩
首先专业评鉴报告的采信与否
直接脱离法官的权力
正反双方提出专业报告
再由法院找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两方报告进行审查
提出最终版本
法官不爽,对不起,只能吞,你没有那个专业去评断专业报告可不可信
其余的逻辑上的判决
也该有判例作为收束
至少至少,司法院的大法官也别整天养老
统一见解你们一个月至少也该拿出一份来吧
你们现在一整年才提几份啊!
最好是大法官这么忙啦
慢慢越来越多的统一见解约束了法官自由心证的花样
人民才能慢慢的对司法信心能够重建
至于那些政治判决,政治力影响我就不说了
各有立场
但一些制度改革,是必然的
也无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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