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rs3 (闻声就苦)
2025-08-11 10:22:21应该要立法
诈骗金额由同案被告依比例分摊
如果只抓到车手,不供出共犯
就由车手100%承担
除了本刑以外
没有还的钱,比照易科罚金的标准
少还多少钱就多关多少天
300万就是3000天
这部分关完才能假释……
这样自然没人敢当车手
被抓的也会供出上游
最好再增加踩脚踏车发电的规定
踩满8小时才算一天
这样台湾就不缺电了
※ 引述《a6000200 (aa)》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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