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虎豹潭溪水暴涨酿2大4小溺死惨案 二审

楼主: stoneruler (光芒鱼)   2025-07-23 09:12:42
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吴铭峯
3.完整新闻标题:
虎豹潭溪水暴涨酿2大4小溺死惨案 二审大幅提高改判国赔617万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双溪区虎豹潭2021年10月间发生一起意外,当天参加“自然体验营”的民众,因遇到
午后大雨,结果溪水暴涨,有多人遭溪水冲走,最后有2大、4小惨遭溺毙。家属认为新北市
府未善尽管理责任,因此提出国赔诉讼,一审判准国赔264万余元。案经上诉,高院二审22
日加码改判准国赔617万余元。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21年10月16日,“天大地方自然公司”举行“自然体验营”,带团含苏姓领队
共28人,于当天下午3点多出发,行程是自虎豹潭步道停车场出发,先沿北势溪上游方向行
走,过梳子坝后往虎豹潭古道走到太平21号地点。出发时天空已经飘起小雨,但众人仍上路

不料下午4点多,现场雨势滂沱,步道已经多处积水,苏姓领队与其他参与者就决定循另一
无须通过虎豹潭梳子坝之路线折返。但因队伍拖长、现场雨况、地势等情形,无法让所有参
加者知悉路线变更,因此钟姓男子等6名参加者,仍循去程路径步行通过虎豹潭梳子坝。最
后钟男等6人惨遭溪水冲走溺毙。
案发后震惊社会,家属提出民刑事诉讼,苏姓领队最后被依照过失致死罪判刑2年、缓刑5年
。民事赔偿部分,死者钟姓男子与其女儿,2人的家属认为新北市政府为虎豹潭梳子坝之管
理机关,却未于周边设置任何警告标示、警示广播系统、落水所需之救生设备,未善尽管理
之责,因此请求国家赔偿共882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新北市府在管理上确实具有疏失,判准国赔264万余元。案经上诉,
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也认定新北市府确实有疏失,必须国赔,经过重新计算后,高院提高
精神慰抚金的赔偿额度,改判准国赔共617万3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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