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郭昱晴批蓝白儿虐修法过于笼统 喊话

楼主: orange7 (愛橘)   2025-07-18 19:22:11
要正视剀剀案喔?那可以呀
剀剀案当初是用286的法条去起诉的耶
“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起诉刘彩萱以及刘若琳两姊妹3项罪名,包括1. 《刑法》第286条第1
项、第3项:凌虐儿童致死。2.《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刑?
》第302条之1第1项第4款与第2项:成年人故意对儿童施以凌虐而妨碍自由致死。3.《儿童?
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刑法》第277条第2项:成年人故意伤害儿童
致死”
从来没有272条呀,因为272条是针对直系亲属的刑法杀人案,要拿这条去判剀剀案,你要先
证明剀剀跟保母是母子关系才能用
第 272 条
对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犯前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当然会有猪公立委,像是郭国文直接硬扯272-1是不限于直系血亲的,那我请问一下,你订?
272条底下的第一项法条可以直接跳脱272条所含盖的范围吗?那这样以后身份法底下的法条
是不是也可以跳脱其主要法条的限定范围?

而且,民进党要不限于直系亲属然后又要限定儿童,为什么不直接在刑法271底下列入杀害?
成年者的罪行?

啊,因为杀害未成年的罪已经被列为刑法286条,笑死

所以这个只会演戏的民进党立委郭昱晴,懂了为什么要针对286条修法了吗

※ 引述《westdoorcard》之铭言
: 郭昱晴批蓝白儿虐修法过于笼统 喊话:应正视剀剀案反映制度崩坏
: NEWTALK
: 萧依岑台北市报导
: 立法院于今(18)日三读通过《刑法》第272条之1与第286条的修正案,针对虐童致死情?

: 提高刑度。民进党立委郭昱晴表示,肯定朝野对于加重虐童刑责已有共识,但提醒修法应

: 不违反《两公约》人权保障原则下,保留法律对动机与情节区分的弹性,避免伤及无辜。

: 郭昱晴举例,若年轻母亲在无支援下情绪失控,导致过失致死,若未厘清动机即一律处以

: 刑,恐将误伤脆弱家庭与边缘母亲,造成新的社会创伤。
: 郭昱晴认为,应增订《刑法》第272条之一,明确针对“以凌虐方式杀害未满七岁儿童”?

: ,设立独立罪名并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以彰显国家对幼童生命的重视。她批评,蓝白阵

: 仅修正第286条,处理方式过于笼统,无法有效设限,也难以回应社会对虐童案件的高度?

: 注。
: 郭昱晴也进一步指出,“剀剀案”暴露儿少保护制度全面失灵。从案发到媒体揭露,相关

: 位多次推诿,儿福联盟更在记者会中态度冷淡,检讨报告空泛,且被揭露持有大量资产却

: 称亏损,引发外界不满。
: 郭昱晴表示,国民党与部分政党不仅未对儿盟失职追责,反而在立法院及台北市议会中屡

: 阻挠议题推进,甚至在质询过程中出现对民进党立委的肢体冲突,令人遗憾。
: 最后,郭昱晴强调,面对剀剀案社会关注度极高,国会应从制度层面检讨改革,追究相关

: 任,并建立真正能惩恶与保护幼童的法律机制。她呼吁,朝野应回归理性对话,不要让政

: 角力凌驾幼童生命之上,才能回应社会对正义与改革的期待。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07-18/982561
: 不愧是当过老师的人 看不下去这些笼统的法案
: 应该要交给老师精修一下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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