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夫妻就爱BDSM!约女网友签“主奴协议”拍

楼主: losel   2025-06-22 17:30:16
媒体来源:壹苹新闻网
记者署名:谢亚庭
完整新闻标题:夫妻就爱BDSM!约女网友签“主奴协议”拍色情片 偷PO网惨了
完整新闻内文:
2025/06/21 00:02 壹苹新闻网 / 谢亚庭 综合报导
志明(化名)与春娇(化名)是一对夫妻,2人同为BDSM爱好者,一起在社群平台FansOne
经营成人付费频道,2022年与一名女网友小花(化名)相约到汽车旅馆拍摄性影像,并事
前签下有保密条款的“主奴关系协议书”,然而夫妻档事后却迳自将影片剪辑成5个片段
上传频道,遭小花发现并报警处理。案经新北地方法院审理,依共同犯散布猥亵影像罪,
分别判处志明4月有期徒刑、春娇3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志明、春娇与小花皆承认有拍摄性影像及将影像上传的事实,但夫妻档始终
否认有散布猥亵影像犯行,辩称FansOne为会员制且须付费才能看到帐号内容,加上性影
像皆是双方合意拍摄,内容也仅是角色扮演与情境设定,并没有未经他人同意的暴力、不
堪入目的画面,与“性虐待”定义不相符,更不属于猥亵影像。
而经法官查阅本案影像及付费频道上的影片贴文,除明确可见小花的隐私部位裸露在外,
且内文有诸多着墨于如何使小花成为被支配、任由他人掌控的奴隶形象,甚至凸显所谓“
主人”对于小花握有一定掌控、支配的权力,而施以其身体上痛苦、精神上羞辱的处罚行
为,且该频道以BDSM为主轴,含有一定程度的性虐待,不仅符合“猥亵”定义,更属“硬
蕊”猥亵影像无误。
法官援引过去大法官解释,所谓“硬蕊”,指的是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等,不具
有艺术、医学或教育性价值的猥亵资讯,相关物品、影像无论是否加以适当阻绝,皆属于
《刑法》散布猥亵物品罪范畴;又《刑法》上所称的“散布”,除了使不特定多数人得以
观览外,也包括使“特定多数人”得以看见、听闻的情形在内。
法官参酌小花及与夫妻俩签订“自愿性主奴关系协议书”,内文明定“...考量本国现实
状况,甲方及乙方签订本契约后,视为合意性交行为...”,另还有保密条款,认为志明
、春娇深知BDSM影片内容,不受普遍社会大众所接受;且纵使经FansOne会员制度、付费
管道加以隔绝,有关小花的5支猥亵影像及贴文,均获得超过8千次至1.9万次浏览数,已
达“特定多数人”程度,因此依共同犯散布猥亵影像罪,判处志明有期徒刑4月、春娇有
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罚金。
完整新闻连结: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50621/1C1F20EC809396FB5212BA1B34766A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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