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大服务学习“改选修有学分” 教育部:

楼主: go190214 (天空之岛拉普达)   2025-06-15 14:28:04
1.媒体来源:
※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 许敏溶
3.完整新闻标题:
※ 台大服务学习“改选修有学分” 教育部:不得列为毕业门槛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大正研拟新的服务学习课程,将原本“必修、无学分”改为有学分的必修或选修课。教
育部表示,原则尊重各校规划,服务学习若属课程性质,应依规范办理,授课时间应与其
他课程相同,教师得实际在场授课,除非与学生沟通,否则不得在午休、例假日及寒暑假
办理,也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或作为毕业门槛。
过往不少大专校院将服务学习课程列为必修且是毕业门槛,且强迫学生参与,甚至过程中
没有教师指导,学生被迫打扫、劳动,沦为免费劳动力。为解决上述状况,教育部在去年
正式发函各大专,明文规定若不属于正式课程性质(学分须合理、教师实际授课并有钟点
费等),就不能强制学生参加,或设为毕业门槛。
在教育部命令下,各大学也陆续更改相关办法。台大正研拟新的服务学习课程,将原本“
必修、无学分”课程,改为有学分的必修或选修课。清大则在113上学期就通过取消必修
零学分的服务学习毕业门槛,且适用对象溯及既往入学学生,各单位仍可规划开设服务学
习课程,但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
文化大学也在本学期首次校务会议中通过,取消服务学习的毕业门槛,从114学年起开始
实施,并适用先前学年的在校生,校方鼓励各系将服务学习融入专业课程,学务处及总务
处也推出相关微学分课程,提供学生更多元的学习与服务机会。
教育部指出,根据大学法施行细则及专科学校法规定,大专校院得依发展特色规划课程及
教学,教育部原则尊重各校规划各类课程或活动,但开设服务学习课程原则应与一般课程
或活动相同,学校需遵守相关规范。
教育部进一步表示,服务学习若属课程性质,应依课程相关规范办理,原则以授课满18小
时为1学分,并须由教师实际在场授课,授课时间应与其他课程相同,若是必修课程,除
了经过学校明定完善配套措施、与学生充分沟通及依校内作业程序审核,得弹性安排课程
时间外,不得早于第一节课或在午休、例假日及寒暑假办理。
教育部也提醒,若劳作教育及服务学习不是课程而是学校活动,则不应强制学生参加或设
定为毕业门槛,劳作教育及服务学习课程或活动参与结果,应回归成绩评量机制,不得作
为惩处(警告、小过、大过)等依据。台大规划的新服务学习课程,若属于课程性质,应
依上开课程相关规范办理,若不是课程,则不应强制学生参加或设定为毕业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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