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深夜寂寞找男网友陪,并同意脱去长裤

楼主: comp2468 (ilikemiku)   2025-06-13 09:34:31
※ 引述《JAL96 (JAL96)》之铭言:
: 三立
: 女深夜寂寞找男网友陪,并同意脱去长裤上床 结果因“4个字”判囚3年半
: 社会中心/唐家兴报导
: 一场源自交友软件的会面,最终演变为强制性交刑事案件。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审结一件性侵
: 案,判处36岁吴姓男子3年6月有期徒刑,罪名为强制性交罪,全案可上诉。
: 根据判决,事件发生于2021年11月。当晚,女方因心情低落,在深夜主动联络透过交友软件
: 认识的吴男,邀请他前往新北住处聊天并看她饲养的宠物犬。吴男随即前往,于凌晨1时许
: 抵达。
: 双方短暂交谈后,女方表示欲就寝,并允许吴男留宿同床。当吴男询问能否脱去长裤睡觉时
: ,女方亦未表示反对。吴男误以为这代表进一步亲密行为的默许,遂仅著内裤上床,并对女
: 方展开抚摸与性侵行为。
: 女方在过程中多次明确表达拒绝,包括以言语阻止与双手推拒,表明“不要碰我”;但吴男
: 未停止行为。女方指出,在对方压制下难以反抗,最终选择放弃挣扎,以求尽快结束事件。
: 事后吴男离开住处。
: 案发后双方未再联络。直至2024年,女方于一次与友人倾诉遭遇另一名男网友意图性侵时,
: 旧事浮现,遂决定提起刑事诉讼。
: 应讯时,吴男否认性侵指控,声称过程为双方“自然发展”,虽然感觉女方并不热情,但认
: 为并未违反其意愿。他并辩称,女方让异性过夜、穿着宽大衬衫且同意他脱裤子睡,显示某
: 种程度的接受。
: 然而,法院审酌双方供词后认为,女方虽容许吴男脱去长裤,但未曾同意发生性行为。判决
: 指出,女方当下的反应,包括口头拒绝说“不要碰我”与肢体抗拒,足以显示其意愿遭违背
: 。即使中途行为曾短暂中止,女方未选择逃离或呼救,亦不能据此合理推断其同意。
: 法官强调,穿着或邀请异性过夜,不能作为同意性行为的依据,尤以本案中女方已明确表达
: 拒绝“不要碰我”。吴男知情仍未停止行为,构成强制性交。法院另指出,事发后女方情绪
: 严重受创,导致忧郁症复发并就医,吴男则始终未认罪或与被害人和解。
: 基于以上事证,法院依《刑法》强制性交罪判处吴男有期徒刑3年6月,仍得上诉。
: https://reurl.cc/QYv6Xb
这是不是很可怕啊
你看新闻里完全没有当下物证
单凭女生的口供+精神状态不好
就被判三年半
太可怕了吧
因为男的不认错就这样判
太恶心了吧
这到底是新闻乱写还是法官真的这么恶心还是有什么没公开但法官有看到的关键物证呢?
是不是有法庭直播跟录影就可以解决这问题了?
有没有判决书跟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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