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iblue (用心作战)
2025-06-12 01:50:1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杨国文
3.完整新闻标题:
陈以信指王定宇“大嘴巴”被求偿200万 高院判决出炉
4.完整新闻内文: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不满前年在立法院外交暨国防委员会中,国民党籍立委陈以信指他是“
大嘴巴”,应设置“大嘴巴条款”等,损害其名誉,求偿200万元,台北地院认为陈是就
可受公评之事发表适当的评论,判陈免赔;王不服上诉,高等法院认为陈并未逾越合理评
价范围,今驳回上诉,可上诉三审。
2023年10月12日,立院外交暨国防委员会讨论民进党团临时提案时,提到“马文君条款”
,陈以信指王定宇曾上脸书,泄漏潜舰将采用X型等机密讯息,直指王就是“大嘴巴”,
应加入“不得在脸书提到机密内容”的“大嘴包条款”。
王定宇认,并未泄露任何国家机密,陈的说词不实,已损害其名誉,对陈以信提告求偿
200万元。
台北地院认为,陈以信指涉王定宇泄漏国外机密考察地点、泄漏机密会议内容等部分,已
尽合理查证义务。
北院也指出,陈以信指王定宇是大嘴巴、大嘴巴条款等,是根据王泄漏国外机密考察地点
、会议内容为基础,也因王身为国防委员会委员,陈的揭露有益于社会大众理性思变,并
有助于选民思考,陈是就可受公评之事发表适当的评论,判陈不必赔偿。王定宇不服,上
诉高等法院。
高院审理认为,王定宇是于担任国防委员会委员期间,基于他所参与国防委员会于2018年
7月23日至同年月31日的国外机密考察行程,及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秘密会议等公务行
程,于脸书公开发表贴文,因与公共利益有关,属可受公评之事。
高院指出,陈以信发表相关言论,认为王定宇身为国防委员会委员,不该以脸书贴文揭示
因职务所知悉的国防机密考察地点、秘密会议内容,且贴文似已违反秘密会议的相关规定
,而不适任立委等语,是针对王定宇贴文所为的评论,是个人意见表达,且贴文属可受公
评之事项,陈即使以“大嘴巴”等带有负面评价的用词,足以令王感到不悦,但未逾越合
理评价范围,无法认定有不法侵害王名誉的故意,判决上诉驳回。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71926
6.备注:
诚心建议王定宇继续上诉
让这个话题再烧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