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受中共资助 女招揽台人赴中、拉票!被判

楼主: createlight (創輝)   2025-06-01 17:43:33
1.媒体来源:新唐人
2.记者署名:卢勇信
3.完整新闻标题:
受中共资助 女招揽台人赴中、拉票!被判刑四年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youtu.be/peQ20ga3rJs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5月30日讯】再来看到,台湾一名林姓女子被控接受中共浙江台
州市台办资助,在2023年8月起招揽嘉义县村里长赴中国旅游,并向团员宣扬“支持特定
人当选”被起诉。嘉义地方法院宣判,依反渗透法等罪嫌判4年徒刑;可上诉。嘉义地方
法院指出,中共长期对台采取统战与渗透策略,已被认定为反渗透法中的“境外敌对势力
”,林女明知而仍接受委托与资助,协助宣传特定候选人,严重妨害选举公平与国家安全

54岁林女曾参选嘉义市议员。检方表示,林女是受中国台州市台办林姓处长指示、委托及
资助,涉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的投票行贿犯行,应加重其刑至1/2。
中央社报导,据嘉义地检署起诉书,55岁林女受中国地区浙江省台州市台办林姓处长委托
、指示及资助,先后于112年(西元2023年)8月、10月及11月间,邀约设籍嘉义县村里长,
或政治立场倾向某政党民众等,前往浙江省台州市进行6天5夜旅游。
嘉检表示,参与团员仅需支付新台币1万6000元团费,包含机票、交通费及餐费等费用,
其余在中国食、宿、交通等费用,均由台州市台办资助;在中国旅游,由林女或台州市台
办官员陪同,并利用餐叙机会,向团员宣扬“希望支持某特定政党候选人当选”、“两岸
一家亲”等理念。
嘉检指出,林女在旅游过程,也会利用机会向团员表示,于选举投票要支持某特定候选人
,借此方式向参与旅游团员行求、期约及交付不正利益,暗示其在接受免费招待旅游后,
于总统、副总统选举投票时,须投票支持某特定人当选。全案于去年1月间侦结起诉。
嘉义地方法院表示,审理期间,林女否认犯行并辩称,旅游团只是与中国大陆正常交流,
与总统、副总统选举无关。中共是政府的友好势力,非境外敌对势力。
嘉院指出,旅游团成员在大陆6天5夜旅游所费不赀,已非一般社会普遍容许的礼尚往来,
已逾越社会相当性,且足以影响有投票权人的投票意向。
嘉院审酌林女知悉中共为国家境外敌对势力政府,多年来不断以武力威胁扰乱国家安全,
并进行统战、渗透,意图影响、破坏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及社会安定。
嘉院表示,林女竟受中国地区浙江省台州市台办林姓处长指示、委托、资助,以带领旅游
团在大陆旅游,接受落地招待及宣导总统大选支持特定候选人方式,对旅游团成员交付不
正利益,影响投票意向,妨害选举投票的公正及公平性。
(新唐人亚太台报导/责任编辑:卢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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